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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德建設 評價 - 東站雙城購屋心得分享

請教您,要如何確認建商提供的圖說是否跟主管機關留存的一致呢?
是不是只要確認建商提供的執照上有主管機關的章就好了?

我實在很難想像要怎麼做才能正式從主管機關取得執照,但是卻跟留存的不一致?
到底怎麼做到的…

LememQQ wrote:
感謝特地貼文告知相關訊息...
最近也是被建商弄得一肚子氣...
目前也是傾向走 存證信函 和 消保官申訴調解...
...(恕刪)
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圖說 真的很重要 很重要 很重要
但有主管機關的章^4 更重要...一定要看到有蓋章的版本...(恕刪)
建商有建照
你可以依據建照去苗栗縣政府調閱設計圖
再依據建商給你的設計圖去對照
這樣就可以知道有沒有符合設計

一般來說有客變就要再送去給建築師改,改完後再送縣政府存查,但是..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一定會存在不符合設計的事情

張揚 wrote:
請教您,要如何確認...(恕刪)
建商的圖說,將來是要交給管委會,如果是大樓整體是項,也是由管委會出面為宜
有電子檔的
如果連住戶都不能要
這就有點怪了

huizhongplay wrote:
建商的圖說,將來是...(恕刪)
當然是看主管機關的章...若連有章的都跟現況不符...
不是二次施工...就是建商很敢..有偽造之嫌...

至於留存的圖和現況不符..不就是二次施工...
但二次施工是承購戶要求 建商配合?還是建商要這樣蓋來賣...承購戶同意?
還是建商為增加賣像...自行二工...但承購戶不知情...有意欺瞞..就不一定了
最不能接受的應該是...審查人員未盡責...咳~~無言

誇張的是管委會成立後,該移交的資料沒有給。
給的圖說也是跟交屋那份相同,雖然跟現況一樣,但和縣府留存的就不同。

客變歸客變,最後請領使用執照建商都應有責任依現況辦理變更。

客變又不是不用錢,都要加減帳。

本人在車位購買上吃了建商的虧。建商給的資料都顯示是車位,價錢也都和別戶取得合法停車位相同。

調了使用執照才發現是車道,根本沒法登記在權狀上,建商拿來賣根本不合法。

跟建商反應也不理會,只說是約定專用。

不合法的車位跟你約定個鬼喔!用租的就行∼用買的,是錢太多嗎?

我認為建商本意有詐欺和廣告不實嫌疑。

目前正努力爭取自身權益,也麻煩告知申訴相關資訊(消保官或縣府承辦人員)!
我已經把縣政府的承辦人員的連絡方式私訊給您了,希望能對您有幫助,
如果有一天您願意把建商的名字以及他們對於您這個車位問題的處理經過分享出來,
相信對將來有需要買房子的人會有一定程度的幫助。

LememQQ wrote:
當然是看主管機關的...(恕刪)
抱歉這位大哥一直沒注意到您回我
我買大埔經歷就如這網頁上說的---> http://goo.gl/SC0bMO



天闊這案簡直就是鬼片,比起我最近脫手的宏傳精彩多了!

竹南大埔這位代銷的投客,現在幾百間想出來出不來!
阿彌陀佛,還好俺脫身了


張揚 wrote:
真是不好意思,其實我還滿想了解"在大埔被代銷騙"這件事耶(恕刪)
感謝告知...目前等 12/31 到縣府消保科進行調解!也是 巫消保官處理的。

調解這部分 是否需要先跟消保官聯繫討論 表達我這邊收集到的證據及我的訴求嗎?..

其他細節部分 因尚在進行中,就不便透露太多....

只能告知大家...很多東西是有時效的...ex:行政罰 只有三年

很多權益的問題/維護 是要靠自己努力去爭取的

你自己要忽視自己的權益,千萬不要把別人權益也忽視了。

別人爭取自己的權益,不要只想著你自己的權益。

自私 是合理的,但別一昧的只想到自己。
管委會不作為或被建商說動時,認為有影響的住戶該如何處置?...

舉例:使用執照竣工圖 註明需有消防設備:滅火器X支,緊急照明設備X個,手動警報器X個,位置如圖示。

建商說法:本公寓不需要設置消防設備。

經住戶反應後,管委會與建商討論後,共設置 5 支滅火器 並於點交清冊註明滅火器5支。

於住戶大會開會後 才公佈 建商贈送3支,管委會補足2支,列會議內容 張貼於佈告欄。

因當日另有要事 無法到場與會,等看到佈告欄時,已經來不及了。

既然是管委會補足兩支,又何來點交清冊滅火器五支數量。

一整個讓人覺得事情不單純。

張揚 wrote:
請教您,要如何確認...(恕刪)
如果是,設計圖上沒有,因住戶需求,放置,就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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