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rist.tw wrote:妞妞的爸不要誤導別人...(恕刪) 妞妞的爸攻擊性不要這麼強啦事實勝於雄辯 法院都判了況且判決書寫的很清楚 尤其是一審有錯就認錯 不要再錯就好建商好的地方大家也會給讚美阿我本身有去看過 當時老闆說剩下A2有提到B5是朋友還是合夥人投資的或許真的被樓主說中了喔話說陽臺加洗衣槽和樓上有什麼關聯性那位大哥可以幫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