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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竹南科學園區,頭份和竹南的遠景~~~

突然間看到:
"擴大竹科竹南基地》200多人反對縣府徵地(2009.12.19自由時報地方"

200多人,說實在的..其實也只是 20幾戶人的親友+ "想上新聞的"政治人物....如此而已...
講的好像所有人都反對~~~ ...

deanreg wrote:
突然間看到:"擴大竹...(恕刪)


有時候看到一些新聞 報的很大
都真的很想知道 那到底真的民意在哪裡?

如果少數的人 只要喊的很大聲 很兇 才是一定要尊重的"民意"
那大多數不吭聲的人 權益在哪?
這樣不就變成民粹了?

還是說 這樣就是多數人欺負少數人?
支持少數人反抗多數人 就是反對暴政 就是正義嗎?

如果是大家真的都不支持 開發園區
那就大家要求停止開發不就得了..
有一堆媒體 卻沒有真相...................
竹縣招商成功 元晶百億設廠....【2010/07/16 聯合報】

友達台積磁吸 中科紅了
【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台中報導】

2010.07.16 03:49 am


中科昨舉辦二林園區與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招商說明會,吸引30餘家知名大廠到場,彰化縣長卓伯源(右)與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左)對招商表達高度信心。
記者宋健生/攝影
友達在中科二林園區建立全台最大面板及太陽能光電生產基地的效應持續發酵,中科管理局昨(15)日舉辦招商說明會,包括正新、廣隆、味丹、矽品、華映、華邦、泰谷及上緯等大廠,都表達投資設廠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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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地方都在努力招商,準備土地...只有苗栗因為一些"不願搬遷自己的家園"(搬到頭份竹南市區是叫搬遷自己的家園,真是奇事),政客的操弄.大xx聞等全身上下只剩一張嘴的名嘴(資料都是舊的還拿出來..)...搞的超污名化..
也是造成苗栗招商不易吧...
記得先前還有的說,還有這麼多工業區..幹麻還要擴增的大大.這個真的很好笑
廠商會設廠不是你設工業區就會去設...竹南園區算是還有廠商願意投資的吧

他們要的只是捍衛家園嗎?


大埔自救會口口聲聲高喊『我們要家、我們要土地、我們不要錢』,使得不知情的外界以為他們是為了捍衛家園而怒吼,事實果真如此嗎?就從自救會的四大訴求來了解一二吧!
  1. 土地補償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
    自救會第一個訴求就把自己陷入更不利的情況卻不自知!正確的說法是公告現值,不是公告地價;公告地價遠低於公告現值,即使加了七成頂多接近公告現值而已(況且,在土地徵收中,不會出現公告地價這個字眼,無論是自救會、新聞記者都沒有搞清楚,民視異言堂在討論環狀捷運土地徵收案時也犯同樣錯誤)。此外,區段徵收中是沒有在加成的(竹北六家是唯一例外),因為政府鼓勵地主申請配地。若執意要求加成,也應該在主計畫公開展覽期間爭取,此時為時已晚!況且,有無加成並不影響抵價地大小,這對98%申請配地的地主是毫無影響的,只有剩餘那2%喪失配地資格的地主才有差別!
  2. 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
    2%地主已喪失配地資格,就算縣政府公布又如何?抵價地的一切已與他們無關了!
  3. 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
    苗栗縣的補償標準或許無法達到當初建置的成本價(但卻大於折舊後的市價),但與其他縣市比較,屬中上水準。再者,由於制定、修改補償辦法都須縣議會通過,因此若覺得補償偏低,要怪就應該怪罪議員把關不嚴。此外,該拆除的建築物應該都已拆除了,縣政府不太可能為了少數釘子戶而重新修法補償的。
  4. 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群創對面的那塊私葬墓地已規劃為綠地,不曉得何來變成住宅用地?

備註:以上四大訴求皆與徵收有100%相關,若只要家園不要錢,為何還與縣政府談徵收條件呢?此外,其中第2、4項與已放棄配地資格的自救會成員無關,我實在不懂為何還會納入自救會訴求當中???
參考資料:
  • 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徵收自救會facebook

  • 竹南大埔,怪手挖田事件懶人包
  • 其實目前竹南大埔里公義路以西有一部份<農業特區>...
    苗栗縣政府委託民間也在辦理徵收.變更地目的動作...
    深怕劉縣長任內也會"強硬的實施"....

    劉縣長連任後都在做"疏濬工程"只是不知道那些砂石流向何處!?
    大埔整地挖除的土方流向何方?
    外出久了...該不該回家呢!?

    本來只徵收23公頃,後來因群創要求改為28公頃?


    九十七年一月版(園區事業專用區=23公頃)

    說明:上圖中間偏下方處兩直立大方塊即為園區事業專用區,反對者之房屋大約位於第二方塊左側之住宅區內(黃色框線)!

    九十七年五月版(園區事業專用區=28公頃)

    說明:上圖中間偏下方處一直立大方塊即為園區事業專用區,反對者之房屋已被包含在內!

    本來徵收23公頃?本徵收案之徵收總面積為154.13公頃(其中28公頃為園區事業專用區),園區事業專用區雖是因新奇美之要求由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但該地需以公開標售方式移轉,任何企業都有機會投標,故屆時鹿死誰手還無法定論!


    再者,反對者之農地由於皆位於總徵收範圍內,故園區事業專用區無論是規劃為23或28公頃,皆面臨被徵收的命運,唯一不同在於若規劃為23公頃時,地主可能保有合法建築改良物的機會,如此而已!而規劃為28公頃時,則根本沒有選擇是否保留建築物的權利,是非拆不可的(這對屋齡不夠久的建築物確實無法達到100%補償)!

    原開發案用地為23公頃,縣府允諾徵原地發還配地,農民都贊成?


    中央社 99/07/07
    反對徵收的大埔自救會會長陳文彬表示,原開發案用地為23公頃,縣府允諾徵原地發還配地,農民都贊成;但擴大後,卻更改開發圖面,且無法原地原配,還要求農民拆屋、派怪手毀田,令人無法接受...。

    竹南園區特定區徵收案早在何智輝時代就已有計畫,但直到傅學鵬第二任快接近任期期滿前一年,才開始對外召開說明會,當時徵收面積高達300多公頃,如圖一所示;從圖中除可看出徵收面積除向公義路以西一直延伸至北二高西側外,自救會主要聚落確實沒被規劃在園區事業專用區內(紅色圈圈)

    圖一:傅學鵬時期版本


    但因公義路以西反對人數眾多,以致遲遲未在傅縣長任內完成徵收,直到劉縣長上任後,在顧及開發時效下才毅然決然將公義路以西範圍剔除(該區域的農地從此一落千丈,乏人問津),直到第二任才定案並實施,如圖二所示。

    圖二:劉政鴻時期版本(九十七年一月、五月)


    根據主要計畫書(P8-10)記載,九十七年一月、五月兩個版本之徵收總面積(154.13公頃)、剔除範圍皆完全相同,而主要差異就在於園區事業專用區由23.14公頃擴增到27.98公頃
    從圖二可以相當清楚看出,深藍色部分為被剔除在徵收範圍之外,然而無論九十七年一月或五月的規劃版本,自救會主要聚落(灰色區塊;我自己標上去的)根本沒有被標示為深藍色,換言之,無論哪一個版本,自救會的房屋都將面臨拆遷命運,唯一不同在於若規劃為23公頃時,地主可能保有合法建築改良物的機會,如此而已!而規劃為28公頃時,則根本沒有選擇是否保留建築物的權利,是非拆不可的(這對屋齡不夠久的建築物確實無法達到100%補償)!
    因此,自救會表示,規劃為23公頃時縣府允諾徵原地發還配地,農民都贊成?其實指的是可以申請保留合法建築物(但不一定保留得成,參見文章編號: 20382486第二點說明),而非原地發還配地或不用拆遷,也就是說,非常有可能是自救會從頭到尾誤解縣政府的意思!
    sorry!我很好奇,
    之前我看了好多之前
    竹南人關於竹南特區的高見,似乎跟現在的立場差很多
    可否告知是何原因改變
    合理懷疑或許有利益衝突或是既得利益者吧!?

    才導致個人立場改變 很多人都是這樣的...
    冷靜 快意
    竹南人 wrote:
    他們要的只是捍衛家園...(恕刪)


    嗯...分析的非常好...
    自救會訴求:
    1.土地補償比照南科中科竹科苗栗縣竹南鎮科學路徵收辦法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
    2.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
    3.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
    4.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深入了解更多!更覺得自救會在媒體上的訴求差很多!
    況且現在的自救會主要成員與去年開始插旗抗議的成員是不同的!
    算是第二代的自救會!
    依目前來說現在申請保留的住戶!最害怕的是"抵地回算價"!
    若以現在仁愛路.公義路保留戶的"遮蔽率"."容積率"都高出目前政府公佈的"遮蔽率"."容積率"高!
    可見當公佈抵地回算價時不知有多少人受的了?會不會有下波抗議?



    紅色圈起來這5點我是覺得很奇怪的地方..
    1.這幾塊農地怎麼沒有規劃
    2.大同國中外側住宅區怎麼出現一塊零散工業地
    3.爭議的住宅區
    4.非常危險的路口(科研路底的小路)
    5.這也是小小巷(新的8米路是接巷子!還滿危險的!)
    外出久了...該不該回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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