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屋契約

請教線上好手,新成屋從簽訂買賣契約,到銀行對保,到複驗,到交屋。是否有法定條文規定45天必須完成?
2017-09-07 20: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新成屋契約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4F9D46C1503F2B7D&s=84EC36FE96E60477 內政部的版本 CC
我不知道對不對,看了一下內文,好像有寫,建商裡的合約裡面如有註記,那就要照合約精神走,因為你簽約了也同意了合約,除非提出不可抗拒的事才可以解約或延後吧?


第三條 付款約定
買方應支付之各期價款,雙方同意依下列約定,於___(地址:___),交付賣方。
一、簽約款,新臺幣__元,於簽訂本契約同時支付(本款項包括已收定金__元)。
二、備證款,新臺幣__元,於__年__月__日,賣方備齊所有權移轉登記應備文件同時支付。
三、完稅款,新臺幣__元,於土地增值稅、契稅稅單核下後,經__通知日起__日內支付;同時雙方應依約繳清稅款。


以上是內政部抓下來,僅供參考
gtojuie wrote:
http://www...(恕刪)

不是我的部分,是建商;三週前房屋初驗,我只提出幾個小瑕疵要求改善,至昨日銀行對保及代書處簽訂本票都完成後,我詢問建商房屋瑕疵是否已處理,建商卻避重就輕,甚至顧左右而言他,有意指撥款後再處理也OK。
我已請銀行及代書撥款需經我同意並依【驗屋完成單】建商才可收取款項。
因為我有點趕在10月中旬遷入,所以不知道新成屋買賣是否跟中古屋買賣一樣有完成買賣交易的期限
你的想法跟作法都錯了,銀行撥款不關代書的事,代書只會笑你外行人而已,就你跟銀行之間,銀行撥款沒有經由你同意你可以告去銀行,不論有沒有驗屋。然後如果你急著要入住當然就貸款給他叫他們趕快弄一弄,他們都敢把房屋產權給你了,你怕什麼,而且你都說只是小瑕疵了應該幾天就弄好了,而且還有尾款,沒弄好你就扣尾款自己找工人弄也可以也比較快,這就是尾款的意義,除非你們沒尾款...
WmomW wrote:
你的想法跟作法都錯了...(恕刪)

請問我何處想法與做法錯誤?
1:我並沒有要提告任何人,只是請教是否有【買賣完成期限之約制】
2:初驗日期是我PO文算起三週前,到我PO文當天所謂的【小瑕疵】一點都還沒改善,建商給我的回應是要2週時間。我不明白為何幾個【小瑕疵】處理前後需要一個月以上。
3:未簽訂買賣契約前,建商已經口頭允諾(有錄音存證)9月中旬可完成買賣。
建商可以拖著不處理【小瑕疵】,我也可以在房屋複驗時請驗屋師驗屋,最多只是延後搬家而已,但我需要給房東回覆是否需要延長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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