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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二賣的苗栗市建商

朋友購買苗栗市的府X築的預售屋,這是該建商的第一個推出的建案,但該建傷竟於完工前一屋二賣,一審建商被判敗訴,此建商姿態還是很強硬,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仍繼續上訴,最後經二審判決敗訴定讞,但該建商還是不願意主動還前,最後好不容易才拿到賠償款項,現在這個建商還有第二期的建案仍在銷售中,希望還是不要跟這個建商打交道。
2015-09-06 21: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苗栗市 建商
你改用明碼放到苗栗版吧,要在苗栗買房的都看苗栗版的

也可以提醒大家小心這個問題
Cycer
這年頭還有一屋二賣的可能?我就買在府雅築一期,據樓主說的朋友應該是我樓下沒買成的蔡小姐吧!
但你的敘述應該跟我們住戶了解的不一樣喔,這真的不得不幫老闆出聲,但住進來那麼久,我們都一致認為府雅築蓋的真的很好,我還介紹我同事買了二期,事情查清楚在來此發言吧,莫非你是本人想來故意毀謗此建商,其實他的事情我都略知一二,細節不做太多解釋,好險你朋友他沒買成苦了會是這些住戶,因為預售時我在工地跟你朋友蔡小姐的家人照過面,感覺他家人好像是來凹建商的,所以我個人認為這老闆人很好,哪來建商照三節送禮的,女兒上星期玩我製圖墨水灑了一地跟牆壁,他們還派油漆工來幫我粉刷,真是讓我們覺得就甘心!


這年頭什麼樣的建商都有,我只提醒大家注意,事實就擺在眼前,我朋友說所有判決內容細節至司法院網站判決書查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選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輸入"宇家",選擇"103.訴.191"就可查詢到此建商的判決,而目前第二期建商也更名再繼續銷售,如果該建商沒問題,為何需要更名?我實在看不慣這建商欺負我朋友,也不希望有購屋需求的朋友再受害,才在這裡提醒大家!
大家都知道妳蔡小姐買房不繳錢還想辦過戶,倒致被退戶還打電話去勒索要人家要賠妳錢,建商遇到妳們這種垃圾房客還真倒楣,
在法律上認知只是建商存證信函寫的不夠多而已,但妳應該po出二審妳輸的嘴臉,而不是昧著良心說自己的好話,期實整件事情大家都知道,而且我也拿給老闆看,還有很好的所有鄰居看大家都說妳們真卑鄙,兩夫妻作保險員還會想盡辦法來騙建商錢,誰以後還敢買你們買保險,兩夫妻一起騙想吃香喝辣,改天當心噎死還受報應!總之真的好險沒跟蔡小姐做鄰居人說千萬買房億萬買鄰,好險老闆買對人,哈哈~
我是就事論事,樓上的說法有任何憑據嗎?若沒有就不要信口開河,我說的每句話都是有憑有據的,想看二審判決,請看司法院網站判決書查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選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民事),輸入"宇家",判決結果建商依然敗訴需賠償約210萬元,去問問建商為何只有兩個建案,卻有兩個名字,宇家建設的連負責人都換了。若有詳閱苗栗地院的判決書,可以發現103年1月宇家仍在和我朋友談調解,其實房子已在102年12月出售給第三人,如此沒有誠信隱瞞事實的建商,真的是消費者的大敵!
試模擬情境 如有出入恕不負責

@購戶 : 你這房子怎麼這邊沒做好那邊沒做好
這都很基本阿 , 你不做好就不交屋交錢

@建商 : 你怎麼要求這麼多~別人都沒這樣
不管~反正某年某月前必須交屋過戶~不然就解約

....一段時間後

@建商 : 時間到了, 不管了 , 買家違反合約 , 解約( 存證信函寄)

@購戶 : 你們怎麼可以片面解約~~而且你們存證信函我也沒收到
不算數~~~

....一段時間後 建商把房子賣了

@建商 : 我們已經解約了 房子當然可以賣給別人
@購戶 : 媽的~我們還在調解中 你居然就把房賣了
還我的房錢來~~還有已經花下去的裝潢費家具費balabala~~
都要你們賠償!!!


turist.tw wrote:
我是就事論事,樓上...(恕刪)


雖然目前進不去網站,但是有法院認證的話...

先肯定這間建商蓋房子的扎實度 絕對有100分

但是為什麼建商做實價登錄要建物和土地分開呢

是想讓人不好查詢賣出的價格

這個小動作讓我挺在意

希望二期能老老實實的做登錄

讓大家參考一下苗栗市的房價 希望妞妞的爸幫忙轉達

建商早在法院提存所放了數目不小的錢不論輸贏人家正正當當做生意,沒看你那點小錢,每年捐給苗栗縣市的孤兒院不輸你的價金,你告的是價金返還,而沒有一屋二賣這事,你的標題及內容蓄意想毀損建商信譽,建商已印列該網頁請律師寫狀紙致法院,法院自然有權力調查發文帳號,很快發文者就見真章是不是蔡小姐本人或所謂的朋友也得到庭,口水戰就到此終結,實在是讓我們這棟的住戶越來越了解蔡小姐及她家人,真的好險老闆犧牲賠點錢沒能讓你們住進來,不然這棟房子質感就大打折扣了,之前還聽你們說要在前陽台做洗衣檯,好理加在你們沒能住進來,我在樓上不就遭殃了!沒買成這房子你應該會恨的牙養養的吧!
妞妞的爸不要誤導別人,返還買賣價金只是案由,建商在尚未合法解除契約前,就將房子另外賣給第三人,就是一屋二賣。看你po文的說法和處理事情的態度應該就是建商本人吧!不要總是放一些沒有憑據,涉及人身攻擊的話語。我會請朋友把過程整理出來,放上網讓大家公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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