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眾購買預售屋時,到交屋前才發現要多繳數十萬元的外水外電費用,
引起不少爭議,以往內政部版契約未明確規範,但今年5月內政部函釋,確定未來外水
外電費用應該由建商支出。
今年內政部5月2日重新解釋,指出往後外水外電費用應由建商支付,卻引起
許多購屋者不滿,認為3年前建商已違法在先,對這段時間已支付該筆費用的購屋族很不公平。
羊毛出在羊身上,其實應該是省不了的,不過有意購屋的還是注意一下合約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40524/3585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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