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跟頭份住商買了一間8年屋齡透天中古屋
在購買前到交屋這期間,有發現疑似漏水的跡象,
向仲介與賣主詢問,再三保證無漏水,也在屋況說明書上註明無漏水,
那時候就想說既然他們敢保證,也趕在合約上註明,就相信他們了
結果七月底交屋不到兩周,遇到第一次下雨,
發現屋子每個房間都再漏水,
漏水的方式都是外牆有細微裂縫,水就像小河般流出,
屋頂天花板滴水,浴室管線漏水...
唯一沒漏水的地方,大概就廚房吧
向賣方和仲介反應之後,
賣方第一個反應是鄰居有沒有漏水,
如果有的話是建商的問題,
但是他很有誠意,他願意幫我們修房子,
雖然聽到這種話覺得很不爽,但是既然他說他有誠意,
那就請仲介找人來估價吧,房子處理好比較重要,
於是仲介就找了個人來估了兩萬多,
當下我跟我太太也不懂,就想說可以處理好就好,
估完價幾天後,有個工程背景的鄰居問一下我們家處理的進度,
很好心的提點我們,像這種的漏水不可能兩萬可以處理到好,
建議我們去多找幾間有口碑的廠商估價,
結果我們就去找了幾間有信譽的估價,
52萬,46萬,48萬....聽到報價我跟我老婆都傻了,
通知仲介維修費這麼高後,
仲介的反應是"他只能幫我們告知賣方,這跟他們無關"
仲介告知賣方後,賣方反應是"他很有誠意要處理這件事,
但是覺得我們的估價太高,要我們自己再找人估價"
就這樣要我們再找人估價來來回回了兩三次,覺得賣方與仲介是在用拖延戰術,
就決定寄存證信函給賣方與仲介了,
存證信函寄出後,仲介反寄存證給我(內容是說他們並沒有置之不理
,一開始有找人去估價兩萬,而且這是屬於我和賣方之間的糾紛,與他們"無關")...
而賣方是收到存證之後,和仲介一起找了兩家當地算有信譽的廠商來估,
兩家都估了35萬(會有價差的原因是,有些地方賣方認為不是漏水,所以他不用負責)
後來賣方有私下去找過估價廠商,請他用比較便宜的方案處理,
因此後來廠商開出的估價是20萬,仲介轉達賣方說的話,
"賣方非常的有誠意,所以願意幫我負擔15萬的費用"
聽到這種回應,我們也不想再和仲介賣方有甚麼接觸了,
直接委託律師提出訴訟,走法律程序來判定了。
現在我同事如果要買房子
我都會跟他們提醒,
如果有任何的疑慮,就要馬上打消念頭,
不然像我這樣的例子,即使契約上白紙黑字載明無漏水,
但我仍要花費很多心力,時間,金錢去跟擺爛的賣方跟仲介周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