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勤看中古屋
看上了一間三年半的房子
由於開價和我理想的價錢差太多
仲介想幫我向屋主議價
仲介的說法是 五百萬到一千萬的議價需要十萬的斡旋金
但是他說錢的部份不用我擔心 他們有準備本票
我只要簽本票 他們就可以幫我去議價了
我一聽要簽本票 馬上拒絕再看那間房子了
我是不是太緊張了
簽了之後仲介就可能會反客為主, 掌控權就落到他們手中,
態度會差很多, 可能很多請求都會被否決掉或拖延.
在寫要約書跟斡旋單時, 最後一條空白處(特約條款),
最好加上一條有七天以上的考慮期, 如果反悔可以全額退款,
以免之後後悔了, 又鬧得很僵, 影響自己買屋的心情.
個人經驗之談, 並不是每個仲介都如此, 不過除非您真的有錢到爆,
凡事還是謹慎一點, 將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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