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聞房地合一稅修法-- 45%稅率的閉鎖期從2年拉長為5年,稅率才降至20%, 剛剛搶到的高鐵建案, 我要
簽約等增值還是委託仲介賣掉?
房地合一稅2016年上路後,採實價課稅,交易獲利繳稅,持有未滿一年出售獲利,稅率45%;持有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稅率35%;持有二至十年,稅率20%;持有超過十年,稅率15%。財政部如今又打算修訂房地合一稅制,將45%稅率的閉鎖期從2年拉長為5年,稅率才降至20%。
「政府若再這樣搞下去,絕對不利房市發展,連帶景氣復甦及百業也受拖累。」賴正鎰表示,該政策5年來已將投資客嚇跑,剩下的都是置產與剛性需求的買房族,房地產低迷多年,好不容易在去年開始漸漸復甦,
https://www.storm.mg/article/3389645
貓貓籠九 wrote:
稅改通常會上底加下底(恕刪)
拜託房子留給有需要的人買就好了好嗎
能投資的東西那麼多為什麼要炒房
成本那麼高
要投資買股票不好嗎
隨時可以買賣~成本又低~獲利也不用繳稅~股利報酬又高於房租
我也有房但是我不支持炒房
支持稅率大幅提高
房屋不該是炒作的工具
islandhuang wrote:
1. 你現在賣掉也是45...(恕刪)
新聞不是常常報導美國中樂透要抽40~60%稅金
賺的多,分錢的就分得多(政府稅金就是收保護費啊)
既然敢投房產
代表覺得會贏錢啊
被政府抽保護費很合理啊
又不是N年前那個奢侈稅
管你賠售,照抽保護費
現在是只抽贏錢的賭客


---------------
按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款非屬本條規定之特種貨物: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另本條例第8條規定課稅稅基:納稅義務人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其銷售價格指銷售時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在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
依此,出售損失並非本條例排除課稅要件之一
------------------
房地合一稅:賠錢一樣要申報,但不用課稅。
你看政府多佛心~~~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