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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真的很無言
之前還喊窮的人 為什麼還繼續賤租土地呢?
月租一坪16.6元 還租70年....
更氣的是下面有人留言(Q:)詢問議員(A:)
Q:想請問議員為什麼這類型的案子不用受到議會監督呢?議員您說不認同,這件案子也那麼久了,我們的議會有為人民做什麼努力嗎?
不太了解府會制度的小市民想請問。
A: 我們提出質詢,我們質疑這個標案的公益性,我們要求專案報告,我們完全不認同這樣的標案。一切,都有影音記錄。
但是, 縣政府依然故我。
Q: 辛苦議員了!!
不過我不懂的點是如果這樣的程序沒辦法阻止縣府,那議會要怎麼為大家監督案子?所有的事情都是縣長說了算嗎?
A: 如果他完全不理會,是可以的………
不得不說.....現在邱鏡淳是在擺爛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