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個人所知社區狀況大略情形
(1)出入口外之道路為有路名之既成道路(約3.5台車寬度的道路),但政府尚未徵收.
(2)該有路名之既成道路,政府已鋪設柏油/電線杆/電燈.
(3)社區當初建設時,是以該既成道路與政府申請建築線建造.
(4)當初建商擺爛,不願出面解決(聽說最先購買住戶陳述,為本社區建商當初與該當初與該封路人有購買本社區土地時有糾紛).
(5)目前尚無池袋問題,因有另一小型出入口可通行(約1.5台車寬度的狹小道路)
附上社區大略狀況圖(因個人非建築專長...無法描繪完整,還請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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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3 補充:
本週三,已經去縣府調個人社區的建造/建築線/地籍 等資料...預定下周會再去縣府,聽取縣府人員說明.
但 因個人對於建築或法規非本行,所以提問...期待下周去縣府詢問後能有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