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子已經修復且交屋,文章刪除。
abcd118031 wrote:
近年底與女友下訂了新...(恕刪)
3/9 下午更新
最新協商結果
起初說工地主任與建商經理一起勘驗漏水處要如何處置,
但是最後還有僅有負責與我們驗屋的工務出面對我們說明,
公務說他們(與主任和經理)討論的結果,認為現在看到這個漏水點
是因為裡面水管與水管彎頭的接縫處上膠不確實造成滲漏,
他們要用在水管內壁塗防水材料的方式,配合落水頭周圍打針補强進行修復。
我問他為什麼不用打地板的方式處理,他們說打地板要打到RC層,恐會影響結構強度...(我是不知道打一個洞對結構影響有多大)確定現行做法無法修復才會打地板。
目前暫定明天要做管內防水加打針,就先做完再說吧。
還有...討論之間,公務從來都沒承認油漆或補土是要蓋漏水痕,只說〝如果你們不放心的話,主任這邊說可以做管內防水加打針來補強,後面再放水試。〞
搞得好像我們在無理取鬧,
水都跑出來了,要我們怎麼放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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