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預售屋

因為小弟打算買了人生第一間房子

他是預售屋,預計今年五月中動工,預計明年8月完工

是透天,一共17戶!!

但是因為第一次買預售屋,又怕遇到不肖建商,收了錢就跑或蓋到一半蓋不下去.........

小弟我要買的是芎林的,老闆剛好是議員"邱振瑋"

想說議員應該會比較穩一點@@

所以我想請問買預售屋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還有最近好像比較少聽說預售屋的建商跑了的訊息
2013-05-07 14: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預售屋
現在預售的款項都會先匯到安全帳戶後.等交完屋建商才拿的到吧.(我印象中是這樣)

所以就算建商跑了.你也不會怎樣

esmond1219 wrote:
現在預售的款項都會先...(恕刪)



是嗎!? 我沒聽說過@@

麻煩請其他人指點

esmond1219 wrote:
現在預售的款項都會先...(恕刪)
.

建商不見得會照本方式辦理,因為現金較不足的建商可能得仰賴每期的工程款才有辦法施工~~
小弟有位同學是專門在銀行做放款給建商的..他表示
現在預售屋常使用的銀行履約專戶幾點要特別注意..
1. 銀行是不保證房子可以蓋到好。
2. 建商是可以蓋房子的進度..來動作您已經繳交的訂金、簽約金、工程款...如果建商跑了..這些錢銀行不負責。

至於...我同學講的對不對..小弟就沒有去查證過????

銀行履約專戶,基本上建商會多付出一筆錢,
不見得建商會想這麼做,

例如有些建商本錢比較厚就會到主建物蓋好才開始收錢
就不用履約專戶了....

就叫建商 設個履約帳戶
我看過的建案 有的會主動設一個履約帳戶
有的要自費 你可以問一下你的建商

---下---面---文---章---擷---取---自---網---路------------------------------


銀行履約保證
所謂履約保證,指以銀行做為履行契約的保障方,在交易過成中,買方陸續付出的買屋款,
都先保留在「履約專戶」中,等所有買賣手續全部完成,價金才會提出撥給賣方;如此,可
免除詐騙集團從中做手腳,甚至如賣方房屋延遲交屋、查封、違約等狀況,買方價金就會被
凍結在銀行或第三人的帳戶,不至被賣方領取。

保證責任安全範圍

(一) 對買方的保證:
過戶前房屋價款由銀行專戶保管,不怕過戶中房屋被查封或無法過戶;及避免賣
方一屋二賣的風險。賣方若未能依約如期履行契約所定之義務,買方可依「成屋
履約保證制度」約定方式完成催告並解除買賣契約,履約保證之銀行可為履行買
賣契約買方已給付之價金(扣除稅額)歸還買方。

(二) 對賣方的保證:
銀行專戶保管,不怕買方反悔不買,不怕過戶拿不到尾款。
買方若未能依約如期履行契約所定之義務,經賣方依「成屋履約保證制度」約定
方式完成催告並解除買賣契約者,履約保證之銀行保證可回復賣方不動產所有權
;惟如因故致賣方無法回復所有權者,保證銀行確保賣方可收到全額買賣價金。

履約保證分為兩種

(一) 買賣價金履約保證
也就是說:如果交易失敗,銀行會把得利一方已經取得的非法利益.例如:剩下的價
金或物品歸還給受損失的一方,這種履保要收萬分之5.5~6的手續費。

(二) 已收價金履約保證
也就是說銀行只對已收之價金總額做保證的動作。
推薦~~住展房屋網,裡面除了新聞,還有建商歷年推案紀錄可以參考
是我看過北台灣最齊全最多預售屋及新成屋的資料
您上去看就知道了!不像其他家的網站,建案資料都是建商提供的,既無更新也有廣告偏頗
據說他們的資料專業人馬親自市調的
您可以參考看看~~
去內政部下載預售屋合約範本
比對建商給你的合約
基本上有一條履約保證機制,建商必需選擇一履約的方式
我今年也是買了預售屋,建商的履約保証機制是跟土地銀行設一個專款專用的信託戶頭
根據蓋房的進度,請土銀來鑑定核發金額,銀行確定建商有完成約定的進度才會給錢
如果中間建商跑了,銀行會請別的建設公司把剩下的工程完成!
以下是取自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合約內容:
-----------------------------------------------------------------
第六條之一 履約保證機制
本預售屋應辦理履約保證,履約保證依下列方式擇一處理:
□內政部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不動產開發信託
由建商或起造人將建案土地及興建資金信託予某金融機構或經政府許可之信託業者執行履約管理。興建資金應依工程進度專款專用。又簽定預售屋買賣契約時,賣方應提供上開信託之證明文件或影本予買方。
□其他替代性履約保證方式。
□價金返還之保證
本預售屋由__(金融機構)負責承作價金返還保證。
價金返還之保證費用由賣方負擔。
賣方應提供第一項之保證契約影本予買方。
□價金信託
本預售屋將價金交付信託,由__(金融機構)負責承作,設立專款專用帳戶,並由受託機構於信託存續期間,按信託契約約定辦理工程款交付、繳納各項稅費等資金控管事宜。
前項信託之受益人為賣方(即建方或合建雙方)而非買方,受託人係受託為賣方而非爲買方管理信託財產,但賣方無法依約定完工或交屋者,受益權歸屬於買方。
賣方應提供第一項之信託契約影本予買方。
□同業連帶擔保
本預售屋已與○○公司(同業同級之公司,市占率由內政部另定之)等相互連帶擔保,持本買賣契約可向上列公司請求完成本建案後交屋。上列公司不得為任何異議,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償。
賣方應提供連帶擔保之書面影本予買方。
□公會連帶保證
本預售屋已加入由全國或各縣市建築開發商同業公會辦理之連帶保證協定,持本買賣契約可向加入本協定之○○公司請求共同完成本建案後交屋。加入本協定之○○公司不得為任何異議,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償。
賣方應提供加入前項同業聯合連帶保證協定之書面影本予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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