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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國中跳高102年新竹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被棄權論?
邱代表,您好:
我是賣雞蛋糕的麗黛,女兒 婕 如 寒假前被告知代表『博愛國中』參加102年新竹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
地點:新竹縣體育場第一的運動場。
比賽日期為:1/25(五)
項目:跳高
卻在今日上午6點多被同學告知巳經以棄權論。
原因是1/24下午就比完了。
事前體育老師錯誤資料給學生後 ,請她直接找組長聯絡
但婕如寒假每日上午皆去找體育組報到卻不見蹤影!請學校生活組call體育組長也找不到人。
今日她被告知以棄權論,讓我看見學校自身管理模式的鬆散與遇事不知應變的能力。
第一、她被告知的比賽地點是錯的。---是第二運動場,非第一運動場(她確認至少超過2次)
第二、她被告知的比賽日期是錯的。---是1/24號,不是1/25?
第三、比賽當日上午學生沒報到,學校不主動聯絡學生。(她是下午比賽)學校有學生聯絡資料,知道賽程,卻不通知學生,是要教學生,他們不會應變,還是遇事不需確認與不理會。
早上學生報到,當作沒事不用通知下午比嗎?若上午聯絡學生與家長,他們口中的遺憾是不是就不會發生?
第四、不需練習,即能上戰場?
第五、是同學告知她為何棄權?而不是學校?
從小即使被挨打挨罵的她不曾掉過一滴淚水。今日我首次見她無聲的淚水滑落她的臉龐,倔強的不哭出聲。
學校除了表達遺憾,並說才國一,還有2年機會?
校方的遺憾能還給她102年新竹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一次公平比賽的機會?
要比賽了,自已的導師與體育老師不需協助,全都要她自已來才是代表『博愛國中』的意思嗎?
若今日連學校給我們的資料都不能相信,那位學生日後敢比?敢代表?
遇事處理的方式是表達遺憾是現在教育要教給學生的?
今日棄權一事竟然是同學跟她講,她才知!而不是學校?代表學校的學生沒到場比,學校也不知嗎?
學校若真不知,像話嗎?大家要教小孩的是『互踢皮球』還是『算了』亦或是他們也很無辜?
終於知道為何博愛國中招不足的原因!
而我的女兒才國一,還有2年要在這樣環境的學習
招生的部分 據說是因為學區劃分的問題才會導致不足
至於 選手因故導致棄權
我倒認為 這家長應該好好利用這個機會教育孩子
這麼重要的事 如果找不到體育組長時可以多方(同學)多管道(主辦單位網站)去確認
畢竟如果只有他自己跑錯地方 整件事的真相 還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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