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社區,
當初在買時只注意它是第一種住宅區, 想說不是商業區, 應該會比較單純!
最近入住, 發現有住戶不守合約, 亂洗牆壁, 改變建築外觀!
最後發現, 該戶是某家設計公司, 大到連建設公司都不敢惹!
於是一堆疑問開始出來 ~
使用執照是申請 2-11 樓為 H2集合住宅, 12樓含夾層是辦公室!
所以在社區內開一家設計公司是合法的!?
使用執照是賣房時, 就應該知道建商會怎麼申請, 還是!?
怎麼會好好一個住宅區, 使用執照卻是申請成這樣不單純的執照!
這樣以後保全要怎麼管理!?
另外, 針對這種所謂大到連建商都不敢惹的設計公司,
連建商都無力要它遵守合約, 不能任意改變建築外觀, 應該怎麼處理!?
(目前管委尚未成立, 是由建商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