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不喜可跳過。願意閱讀且提供您寶貴的意見的大大們,非常感謝。
為了避免衍生其他的問題,我先保留建商及建案的名稱。
我於四月初在竹北看中了一間新成屋,還算符合個人需求,當然房子沒有十全十美,但在買了之後,因為某些問題,與建商發生了糾紛,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在mobile01上面一向是精銳聚集處,相信可以提供給我做為一個解決的參考。
先謝謝各位
簽約經過:
1.我看到某個新成屋還算喜歡,開價約2600萬(坪數約90坪)。我連續去了三天,第二天去看時,銷售小姐說若有確定要下訂且要取得最低的價格,隔天必須帶20萬訂金、個人身份證、印章等準備簽約。
2.議價之前,我大概就環境、建材,及周邊的價格估算了一下,2000萬是我的底價,最多加價到2050萬,談不到就放棄。
3.談的當天,我從1900萬出價,小姐一開始就說底價就是22xx萬,別人買兩間也是這個價格。我當然不肯退讓,而且已經打算放棄走人了。
4.以下是小姐說的(這是重點):
A. 他們是建設公司自己賣,所以底價就是最優惠,她說自己很誠實說出底價。
B. 他們配合的兩間銀行已經鑑過價,鑑價結果是2500萬,價格很好。
C. 這是新成屋,沒有審閱期,預售屋才有審閱期。這個建案只能當簽下訂,並簽好本票,之後匯錢。
5.當下我心想,既然小姐是建商聘請的人,不是代銷,又保證銀行已經鑑過價2500萬,或許是我自己不懂市場行情,我便不再堅持價格,再殺個幾十萬,將近2200萬成交,比我的預算多出近200萬,心痛流血……。
6.小姐到辦公室跟老闆談,她說她被老闆罵翻了,竟然用破底價方式賣給我。
7.簽約、簽本票,沒有審閱期,成交。
問題發生:
1.一經簽約,小姐催我付錢,我在一個月匯出了約450萬。建設公司的會計同時和我聯絡,請我決定貸款銀行,這就是惡夢的開始。
2.去電詢問建商配合的兩間銀行,問貸款事宜,問他們鑑價的狀況,兩家銀行異口同聲跟我說他們根本沒鑑過價,所以不知道能貸多少錢給我,而且貸款金額只能以合約價或鑑價(兩者取其低)的八成貸給我。
3.當下我覺得有些不對勁,公司同事介紹找了間鑑價寬鬆跟低利率的銀行協助貸款事宜,一個多星期後的鑑價結果是1900萬,當下差點昏倒。我不死心再另外找網路上推薦的銀行鑑價,也是差不多價格。
銀行鑑價的金額竟然比我的買價低了約300萬。而且鑑價銀行跟我暗示說如果我的買價高出他們的鑑價100萬,那我就是買貴了,不合市場行情。
4.我致電給銷售小姐,表示貸款有問題,她支吾其詞,開始扯說是金管會的規定或我的個人信用有問題,銀行鑑價才會那麼低。我心想如果我的信用有問題,我有辦法在一個月內拿出450萬的現金嗎?我這樣的信用會影響鑑價結果嗎?
5.我要求跟她的老闆直接談,她說已經將此事報告給老闆了,老闆都知道一切經過了,但他不會跟我談,只願意讓銷售小姐面對我,我當下說要寄存證信函給他們,銷售小姐沒回應。
我再進一步問貸款事宜,她說他們頂多只能配合我做假合約寫2500萬,並且只能跟他們配合的銀行貸款(利率比較高),這就是解決辦法。
6.我只好跟他們說,如果是這樣,乾脆解約,反正他們老闆也是用「破底價」賣給我,收回賣更高價錢何樂不為呢?她說這不可能,一切都照合約走。
爭議問題:
1.小姐銷售時跟我保證他們配合銀行的鑑價是2500萬,後來發現沒有鑑過價,其他家銀行的鑑價結果是1900萬,中間價差高達600萬。銷售小姐在售屋的過程中,是否有詐欺之嫌疑呢?
2.實際鑑價結果和我的買價約差300萬元,銷售小姐事後一再強調這是普遍且很常見的,沒什麼大不了。她說的是真的嗎?坦白講我覺得我無法再相信她所說的任何話。
3.銷售小姐在簽約時說新成屋沒有審閱期,後來我去問相關行業的人,他們說我被騙了,肯定有審閱期。我可以事後主張自己的權利。
4.我其實想跟建商談,因為我並不想放棄這個房子,我還算喜歡這個房子,而且我很多家電傢俱都買好了,也跟裝修公司簽好約了。還是大家覺得我應該要放棄這個房子了?那我肯定要先損失一大筆錢。
5.現在建商老闆不願意跟我談,請問我該怎麼辦?發出存證信函?找消保官?直接告上法院?還是我該自認倒楣呢?
以上全部過程雖然沒有錄音,但我都有請一位友人陪同,他可以當證人作證。
小弟遇到這種鳥事,這幾天心情很不好,但或許也是我太過單純,太容易相信人,所以懇請各位大大提供解決辦法,小弟感激不盡。謝謝。
現狀就是吃定你了,來個「相應不理」。
1.如果你想要這房子,就騙自己這房子值這個價錢。
2.如果你不想這房子,做任何你想的到的方法把事情鬧愈大愈好,
鬧愈大就愈有機會談,目標就是解約,而事實上你也只能從,
主張自己的權利和詐欺這方面去上法院。
3.如果你想要房子還要退錢,我也只知道合解或另立合約可以做到,
只是看情況還蠻難的。
最後,「談(合解)不來就告,告不來就認命」,要怎麼做決定權在你手上,
不過任何對話或是相關影象都應該錄下來(保護自己權利這很重要)。
ps:
1.新成屋審閱期看下面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400&t=1346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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