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tel_liu wrote:
經查貴社區(xx社區) (105)府使字第50號使用執照圖說玻璃欄杆側屬專有部分,
法律上,住戶非常吃虧, 但後續貴社區每一戶都可能發生同樣事情,
建議跟管委會協議暫時由管委會代墊,
等區分大會提議 玻璃圍欄改由共同負責 ,區分大會表決後再定案,
不然這種不安恐懼感 沒人受的了!
這次沒傷到人算慶幸,錢能解決都是好事,
還有 發現龜裂 真不能只地上 圍起來(也有可能砸到其他樓層),
任由高樓掉下去......會出人命的!
樓主應連夜處理拆除,至少要到樓下陽台做檔板,或用布包覆避免 墜落!
任由墜落出事絕對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