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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園區內規劃影城 竹縣議員批:看電影是運動?

迷航 wrote:
個人住竹北也想有個...(恕刪)


影城本就是擺在百貨裡面或是附近最合適

依我看 體育園區根本就是影城的最佳所在

放在其他地方才是浪費 也不是大家所期待的 搞得不好還有倒店危機


我知道很多人看財團不爽 尤其是遠東

但請看看現實 遠東經營百貨影城確實不錯 至少在新竹地區(新竹的新光要收攤了)

很多人看到別人爽賺就不爽 即使那對地方有好處

商人有利益又如何? 哪個商人不是為利益而生? 你工作要不要不領薪水?


你說竹北安心運動的地方不多了 那請問 看電影的地方多不多? 多不多?

說真的 怎麼看都知道哪邊才是少數意見
litchou wrote:
影城本就是擺在百貨...(恕刪)


蠻同意litchou大說的

既然遠百可能沒有影城 那影城蓋在體育園區是最棒的(群聚效應)

你說旁邊運動會不安全? 我倒是想請問是怎樣個不安全法?

你說旁邊是蓋個KTV或酒店不安全就算了 可能會有人喝酒鬧事打架

一個影城全家人或是情侶朋友去看看電影 是哪裡不安全拉...

或者你覺得是發生意外時疏散的問題不安全

那就要嚴格把關了 把安全作到最好


至於遠東的經營能力

能把風城經營到現在的巨城

我想營運能力的好壞也不用說太多 有眼睛的都看的出來

人家就是有本事賺錢有眼光投資

當商人的不往利益看阿不然勒...

誰當商人是來賠錢的?
官員不出來講講反對的話,刷刷存在感,財團怎麼可能看的到他們?不管是商人還是官人都是需要永續經營。
一個完美的BOT或者委外經營就是在於能不能達到雙贏

公共工程想要兼顧建設和財政支出所以對外招標, 而吸引資金投入的主要考量則在於能不能提供商業利益, 讓投標商可以永續經營


所以在建設上必須要保留商業空間, 否則市民公共利益只能流於空談, 到最後不是拖垮財政(政府自營), 就是乏人問津變成荒地

議員為了選票只會打高空, 滿嘴公共利益當然可以討好選票, 卻不管縣府的財政和人事怎麼達成, 如果記憶猶新, 縣福公園淪為野砲公園的事情幾個月前還被同一個縣議員質詢過, 但是有想過嗎? 一個公園綠地每年的基本維護已經就要幾十萬, 大一點的公園甚至需要上百萬, 如果還要配置24小時巡邏, 這會增加多少的人事編制和財政負擔?

如果真的BOT利益這麼大, 有這麼大的圖利, 怎麼議員自己不辦個籌資接手來經營?

這種只用地方媽媽思維的議員, 下次選舉, 還是讓她回歸本業, 當個稱職的地方媽媽吧




Nelson5 wrote:
一個完美的BOT或者...(恕刪)


地方媽媽+1
超貼切~
aa54137 wrote:
予取予求什麼呢?
商人想在運動中心內規劃個餐廳或電影院讓民眾愛去,常去,不好嗎?
我倒是覺得如果運動中心只是純運動,肯定變成蚊子館,感覺很多特殊的運動設施一般民眾很少使用。


是BOT就照規矩來, 要不就修法! 公投也OK.
竹北地那麼多, 財團有心就自己買地來蓋影城, 沒人反對. OK!

地方媽媽+1
超貼切~
當然合法
99年的BOT申請辦法就有規定 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2&cad=rja&uact=8&ved=0ahUKEwjOy4i1sarYAhVBF5QKHUx3BaUQFggsMAE&url=http%3A%2F%2Fpublicworks.hsinchu.gov.tw%2FUtility%2FDisplayFile%3Fid%3D5266&usg=AOvVaw2rojr7WOF4Ov9SkDBFvsLo

主體事業 (體育相關)+ 附屬事業 (符合都市計畫內本基地容許使用之項目)
計畫內 戲院 電影院 百貨公司都可設立 連三溫暖也行

合約書也都有了
第一年權利金 370萬起 第二年後每年 280萬起..

等著辦記者會吧~
好想退休 wrote:


是BOT就照規矩...(恕刪)

放心啦,那些財團只要能賺錢,一定會想辦法「照規矩」來的,您就甭操心了吧!
不然就等著像趙老一樣囉~
議員表示:我不出來大聲反對,之後財團忘記來喬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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