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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興隆國小,東興國小借用成功國中教室

學校蓋不出來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違憲

憲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憲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並推行社會教育,以提高一般國民之文化水準,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理或補助之。」
Joe4307 wrote:
學校蓋不出來 不知...(恕刪)


所以為了要解決你的問題
把小孩都塞到六家國中
這樣你高興了嗎?

不要什麼事情都要牽涉到憲法
明明是不甘心自己的小孩借用到你不爽的學校去就讀
講那些五四三的幹嘛

wy wrote:
從邱靖雅代表的FB得...(恕刪)


希望不是因為建商看上那塊地, 要把它搞到流標..

rogerslee wrote:
希望不是因為建商看上...(恕刪)


沒有營造廠願意投這種時間壓力這麼大的標啦
變更學校用地成為建地在這種地方是天方夜譚的

那些家長愈吵,時間壓力就愈大,學校發包就愈無指望
典型的雙輸賽局

也別怪公務員不知變通的
就是因為刁民太多
公務員被逼著只有自保
他給你方便可能會被另外一個人舉發撤職進牢
但照章行事只會挨罵

換成你,你選哪一樣?


oviraptor wrote:
換成你,你選哪一樣?...(恕刪)


如果是要解決問題, 當然想辦法促成呀! 自保不過是藉口, 責任問題有那麼難解決嗎?
會做事又會搞定責任歸屬者多的是

如果是要混日子, 那也容易, 繼續百爛下去就好了

4/14的自由時報有一則報導, 成功國中家長會跟縣政府另外又開了一次會議, 希望在校園綠空地上另外興建臨時校舍(組合屋)供兩間小學生使用. 縣政府好像在認真考慮中...
如果屬實的話, 我個人還比較建議在六家國小興建臨時校舍, 或是另覓合適場地, 不要跟國中生擠在一起...
法院附近還有一些機關用地. 暫時整地拿來利用似乎也不錯.
奇怪, 蓋組合屋就不用花錢嗎?
縣府把這些錢加到兩間小學的預算上不是更實際?
為什麼盡做些多花錢的事, 然後才又說沒錢?
不解....
可憐的學生和家長,
可憐處處要被漲價的國民, 卻換不到國民應受義務教育的國小校舍..... >.<...

seizeten wrote:
奇怪, 蓋組合屋就不...(恕刪)


蓋組合屋的價錢可能遠低於建商要的價錢
蓋一間國小到底要多少時間
怎麼會一值搞到流標
還是營造廠都跑去蓋房子去了
有沒有大大解惑一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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