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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板主回答有點避重就輕.

1.到底是清洗地板的積水還是漏水?兩者差很多.
畢竟96年到現在大大小小的雨也下不少.有沒有漏水應該很清楚.

2.車位看起來您當初就看過平面圖了.
事後看起來豐邑也肯讓您換.只是變小車位.

不知道樓主要的正義與公理到底是啥?
不來的彼得 wrote:
不知道樓主要的正義與公理到底是啥?...(恕刪)

你不知道整件事的前因後果嗎?就是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啊,這麼明顯的標題還要問樓主???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感覺這位peter就是想東問問西問問
看能不能抓到別人的小辮子
連起訴書都不仔細看,切...........
不來的彼得 wrote:
板主回答有點避重就輕...(恕刪)


在台北,大小車位一差差十幾二十萬,您認為沒差嗎?
車子不好停就是不好停,我就曾為車位不好停而放棄一些房子,
難不成為了適應小車位而換開小車開嗎?這個跟削足適履有啥兩樣?

不過話說回來,根據大家單純的認知,會沒談賠償金嗎?
這點我是一點都不相信,我猜應該是沒談攏所以一個要提告一個
要走上街頭抗議,不知大家以為呢?

其實蓋房子就像賣商品,有瑕疵就要勇於承擔改善或修繕,讓苦主
有感覺建商的誠意,"奇摩子"好了,啥事就沒了,也就不會有那麼多
鄉民知道某某建商竟是這樣的厲害。這下好了,苦主頭也摸不成,
又搞到大家口耳相傳,真是划不來阿!!
從另一台大笨牛換到另一隻大笨牛!哈哈哈!!
不來的彼得 wrote:
板主回答有點避重就輕...(恕刪)


這一看就知道是建商的寫手了。
你認為版主回答避重就輕,那為何不去質詢法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呢?事實都擺在眼前,還在硬凹!最討厭這種人了!

很羨慕版主有這時間、精力去爭取自己的權利,我就沒有那能力去爭取到底!(又讓一個建商逍遙法外了!)

所以買房子真的要很謹慎!

版主加油,挺你一票!
操先生..,我看的可仔細.

到底有無漏水當然是重點.沒漏水你要硬說暇疵.就算消保官也幫不了..
幫推,想當初我有考慮過台中的豐邑XX心,好在後來沒買..
上了一課....又學了一招..

抗議前記得要去集會遊行啊!!
~原文恕刪~
樓主加油!一分錢一分貨,消費者有權力要求該有的品質與服務,這樣惡劣粗糙惡質的處理方式實在很不應該。給你加油~
厲害唷 版大的努力有成果了
許多建商就是憑著自己財大勢大
看準平民百姓沒能力 就是擺明要吃你 你也不能怎樣
版大的努力幫了很多人出口氣 給你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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