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son5 wrote:
范振宗算是一個有做事...(恕刪)
+1
嗯, 有沒有"汙"偶不知道, 不過論做事成果來說, 比前任縣長規劃的"自行車道"確實實際又有效率多了
Nelson5 wrote:
范振宗算是一個有做事...(恕刪)
Nelson5 wrote:
范振宗算是一個有做事的縣長, 依照台灣政治人物的習慣, 縣長當選就先建設自己的家鄉, 前幾任的有人當選就建設六家, 有人當選就在竹東核發土地執照, 還有當選的, 竹北都還沒建設好, 就準備去弄新豐了, 范縣長是湖口人, 票源也是湖口地區, 卻大力建設竹北, 你現在看到的竹北一期, 二期都是在他的規劃, 最近南部發生豆渣瀝青工程, 竹北光明六除了挖汙水道有部分重鋪, 十幾年來經過這麼多車的蹂躪, 也沒看到有凹陷或破損,
台灣其實需要有肩膀的政治人物, 如果可以在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 搭配一個超然的廉政公署成立, 公務人員的圖利罪可以廢除了, 讓有能力的公務員可以放手去做事..
bocoboco wrote:
果然是可恥的縣長!亂...(恕刪)
Nelson5 wrote:
台灣甚麼事都有可能的...(恕刪)
nakamichi77 wrote:
范1. 竹北交流道 2. 台大預定地的確認(以1元or 10元"賣"給台大) 及縣治二期的規畫 3. 老人年金也是從他開始發的 4. 高鐵在六家設站 5. 新竹縣一堆的高爾夫球場 6. 新竹區監理所在新埔......等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