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imeiya wrote:我一直認為用Line...(恕刪) 我也覺得用line溝通很容易造成誤會,應該當面開會協調,物業公司真的很辛苦,每一個住戶都是他們的上司,每位住戶的標準都不一樣,大家都希望為了社區好,但大多都是以「我覺得」為出發點,帶入私人情感來解決公事,會越來越複雜。
龍Sir wrote:只是委員有監督物業之責總幹事也有監督清潔及維修包商之責一個沒有拿錢一個有領薪水卻只說這是沒有拿錢的人過錯護航標準真的很難理解(恕刪) 拍拍, 樓主也是,一堆護航得太明顯了謝謝分享, 筆記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