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退休 wrote:請問, 可以因為有部...(恕刪) 予取予求什麼呢?商人想在運動中心內規劃個餐廳或電影院讓民眾愛去,常去,不好嗎?我倒是覺得如果運動中心只是純運動,肯定變成蚊子館,感覺很多特殊的運動設施一般民眾很少使用。
好想退休 wrote:請問, 可以因為...(恕刪) 想太多了,這些財團才不會因為有部分縣民想看電影就來蓋影城給你的...沒有賺錢的機會,你再想看都不會來蓋的...有這些睿智的議員在,你還覺得這些財團可以予取予求嗎?真的想太多啦...
aa54137 wrote:予取予求什麼呢?商...(恕刪) 真的! 不能同意你再多! 運動、休閒、娛樂,常如一體兩面,那旁邊的縣立綜合體育館入夜後漆黑冷清,除了偶而有些活動外,使用率偏低,非常可惜!反商又偏執,無助於區域發展,也浪費了大好用地
說真的,現在的執政"擋"跟在野"擋",都是為了反對而反對,沒幾個是真的在為了民眾福祉努力的,大家用選票選了這些議員,也只是讓他們在政府裡面聽"擋"主席的話而已,我很好奇這兩個反對的議員,真的是有接到民意反應不該蓋電影院嗎?體育園區,有體也有育,電影院不算育樂的一種嗎?如果真的要這樣講,到時候體育園區裡面只要有販賣與運動無關的任何飲料跟食物,就請這兩個議員站出來說話,或是任何跟體育或運動沒有任何關係的項目,絕對不準出現在裡面
bliss1423 wrote:那塊地太小??是要...(恕刪) 大小一定夠, 相較體育園區那塊, 家樂福旁的大小更大才是只是問題是那塊地目似乎必須是交通轉運站, 相對停車場應該更難操作另外那塊地也流標很多次了, 你求商人蓋商人不一定會想蓋對遠東來說, 體育園區那個位置才是正解, 1+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