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tt wrote:在現今的是社會如果不...(恕刪) 要如何縮小徵收規模,最好的辦法就是先解編,把所有的土地都打回變成田,只針對產業用地需求,用多少徵收多少,30%做公設,70%產業用地.以田來說一坪才兩萬多,標售的工業用地每坪以5萬來說,這樣地主可以分到3.5萬,這樣也比兩萬多還要好.標售價格越高,地主分的錢越多.如果竹北這邊不願意賤價標售,那就找芎林新豐湖口這些地方的田做一樣的事情.如果新竹縣完全都沒有農民願意把田給徵收的話,那表示農民生活還過得去.請產業另外想辦法找現有的工業用地去.在此同時,停發每個月7000元的農民津貼,就知道農民還可以靠農地撐多久了.農民津貼說穿了根本就是期約賄選.
hayato567 wrote:要如何縮小徵收規模,...(恕刪) 早在30年前的科學園區第一期徵收就是用一般徵收,結果是當地居民全面性抗議,沒有幾個同意徵收,所以第二期徵收改用配地方式,政府9成民眾1成建地,也就是現在的新竹金山街附近的住宅區。而你上面提的方式就是一般徵收的變形,結果還是一般徵收,對於原地主來說傷害更大而已。
kevintt wrote:早在30年前的科學園...(恕刪) 不同時間的時間,無法用相同的標準去衡量.一個是戒嚴時期,一個是民主氾濫時期.除此之外,當年是公告現值加4成,如果地主是靠光復路,一定會抗議.如果是靠寶山那邊,說不定來樂於被徵收.說到金山街,可以說是台灣最黑暗的住宅區.除了現在很多地主都蓋房子出租給房客又不給報稅之外,一堆的違章建築,完全沒看到公權力介入拆除.我所提出的想法是政府不是徵收單位,而是一個居中協調單位,標售的價格都是以市價在標售,標售的太便宜,地主有權力說不要.但我想以生醫園區旁邊的土地,變更產業用地,賣個5萬以上都沒問題.你說會對地主有很大的傷害,我覺得只是賺多賺少的問題.
hayato567 wrote:不同時間的時間,無法...(恕刪) 金山街確實住宅混亂,但也不到你說的黑暗吧!當地的地主也是混口飯吃,蓋套房出租給園區客對於他們來說也是最好的選擇,而且以前的建築法規與現在不一樣,違建的部分也要給他們是不是在容積管制前還是後蓋的,當地確實很多違建,這也是要討論公權力是不是要夠硬,以現在台灣的狀況公權力不如新聞媒體的一張嘴。關於你說得賺多賺少,這個認定很模糊,其實在高鐵區段徵收到現在,絕大多數的竹北地主都認為區段徵收是好的,因為可以讓現有的農民實質翻身並受益於都市發展,就像信義計畫區的地主有哪個不是熬過來,而受益於都市重劃後的果實呢,用你的方式給他們標售後的部份金錢再把他們趕走?好壞?你會接受?直接把土地給原地主讓他們去賣就好,居中協調單位?能做什麼用?而且你很多事都想得太簡單了。我家在竹北縣治二期被徵收,不是所有地主都要賣土地,大多數的人還是喜歡出租土地,對於他們來說這是祖產,而你把農地變工業區結果也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標售,80公頃的土地或許只有40公頃被利用。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算是可以解決地主問題的一個好方法,你提到寶山與光復路,如過是市地重劃會是原地原配,地主如果是光復路,他所配的位置也是在光復路上面,不過要捐一定比例的土地面積做為公共設施。而區段徵收的方法是將公告現值重新計算,比如你說寶山裡面的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4000,而光復路上面的每平方公尺24000,在未來配地的時候光復路地主就能配比寶山地主多6倍的面積,因為在權利轉換是用公告現值計算。完整的都市計畫不是簡單用要多少給多少,裡面包含生活機能與商業發展,36%的住宅區或商業區搭配20%的產也發展區44%的公共設施,這種比例的都市計畫很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