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幾個主要城市無論商業區跟住宅區都有一~五類
雖然竹北容積率低居住密度低
但相對的每坪土地要承擔的地價漲幅也比較多
我想這也是這幾年房價漲這麼快的原因之一
坪效是估算一坪的土地可以創造幾坪可銷售面積
建蔽率指的是建築物佔土地的佔比
例如50% 1000坪的土地 建築物最多僅能佔500坪
容積率指的是建築物的坪數
例如200% 1000坪的土地 建築物最多可以蓋2000坪
所以如果建蔽率用滿蓋500坪就可以蓋4F=2000坪
但如果只蓋200坪就可以蓋到10F
簡單的解釋就是這樣
能擠出更多的容積率不外乎停車位容積獎勵和所在地政府所規劃的區域開發容積獎勵兩種, 依照營建署的公告兩年內會取消停車位容積獎勵, 至於地方政府依據都市計畫規定的容積獎勵比例, 目前竹北高鐵, 台科等區的獎勵容積大約是15% (數字不一定, 有的區域高, 有的區域低, 15%算是比較高的區域了) 這個所謂容積獎勵的計算方式就是原本土地面積 X 原定容積率 x 容積獎勵%, 這是額外的獎勵容積面積, 有消息說, 這部分明年就取消了, 這也就是明明房地產成交量很低迷, 還是很多建商趕著在今年申請建照的原因了
三明治小孩 wrote:
竹北的商業區只有到商...(恕刪)
標 題: 7月2日起獎勵增設停車位 將開放供公眾付費使用
發佈單位: 綜合發展處
內 容:
內政部修正通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之二條文,從100年7月2日起,根據獎勵增設停車空間所增加的停車位,恐將不得直接銷售給住戶,而應依停車場法規定申請停車場登記證,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付費停車。
縣府工務處長范萬釗5日在主管會報中指出,因應監察院對於停車空間獎勵之合法性原則等意見,內政部100.6.30台內營字第1000805127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之二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范處長說,為加強獎勵增設之停車空間開放供不特定的公眾使用,內政部100年6月30日並函頒「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原則」,請地方政府據以檢討修正其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導正給予容積獎勵的增設停車空間應依停車場法規定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並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付費停車。
同時廢止原於84年10月3日所作有關獎勵增設停車位供公眾使用,其「所有權人亦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之解釋。也就是說,從100年7月2日起,建案因獎勵增設停車位增加的停車格,將不得直接出售給住戶,而是需回歸停車場法,提供一般民眾付費停車。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於廢止該解釋之命令生效日前,地方政府已受理之建造執照申請案,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於生效日前已報核並符合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適用報核之日法令之都市更新案,其獎勵增設停車空間之使用仍得依該解釋辦理。
這項規定間接影響興建建築物成本,6月30日相關規則在內政部網站公告後,7月1日一天內,縣府建管科就收到20幾件建案掛號,盼能趕搭未班車。
據了解,政府增加容積、獎勵增設停車位的初衷是增加停車位給一般民眾使用,「所有權人亦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的解釋,讓建商把增設的停車賣給住戶。未來回歸停車場法之後,外人、外車就可以進入社區的停車場,假始建商選擇不用獎勵增設停車場的優惠,容積不得增加外,增蓋法定停車位勢必增加成本,對建商、購屋者都將造成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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