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gron wrote:
題外話:太子 W公園...(恕刪)
我已經找不到 "有關設計有限公司" 相關資訊和網站, 所以不知道他的商標長的是不是W HOTEL的商標非常接近
內文主要是 美商史塔伍德飯店世界公司 對於 有關設計有限公司在台灣申請的商標有異議, 其主張就是 史塔伍德是國際公司, 而且這個 "W" 的 logo 在它們2006年 就開始使用, 所以主張 "有關設計" 在台灣註冊登記的商標有異議, 要求商標局撤銷"有關設計"的商標登記
你的連結說明了 :
1. 史塔伍德飯店世界公司所屬的 W HOTEL 對於 "有關設計" 提出商標異議, 意味著 W HOTEL在台灣的商標登記也還沒確立,
2. 對於 "有關設計" 提出商標異議, 以法律攻防來說, 主要是怕有W商標登記的 "有關設計" 日後依照商標法對他們提出侵權訴訟, 所以必須先對這個W商標提出商標異議, 這個只要確立, 除非商標局的裁示是..W商標完全屬於"有關設計"所有, 否則不管是判定 "有關設計"的商標撤除, 還是判定.."有關設計"的商標只是近似, 後面這兩個狀況確立, 日後"有關設計"都不能再依照商標法向卡塔伍德提出商標侵權的訴訟
3. 既然史塔伍德在台灣這個 "W"的商標也沒有確立, 我想除非建案的名字完全沿用, 例如 "W HOTEL 竹北新都", 否則叫做 "W" 甚麼的, 真的W HOTEL應該不至於到提起訴訟的情況
tingron wrote:
長知識了,那底下判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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