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時報不是報過一家叫U I的公司嗎?被立X告兩次為什麼?可能裡面的人是X錡有技術的一群人,可能因為員工分紅費用化+老闆跟股東們分掉大多數他們的辛苦賣肝錢,所以就出去創了UP 這家公司,他們應該是有金主家有自身技術,把原公司打的鼻青臉腫所以才被告吧!沒錯我學長就是當事人之一哈哈除了羨慕他的際遇他帳戶裡數字變大的速度是以對數成長的啊更是令我的下巴都掉下來了他們的世界是我們這種窮人不能想像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