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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板主好辛苦
為你鼓鼓掌
加油,不要氣餒了!!


幫頂
每天都頂
版主加油...

這麼有警示性的資訊 千萬不可以埋沒...

定期幫您置頂... 推....
好樣的~~~~~~~~~~~
就是要這樣搞,才不會被惡質的建商當白老鼠;
開版大可以把這些內容po到各大ppt,
請有辦法的人以mail相傳給伝伝眾生,
我真的不信網路上大家的力量會不夠力。

ps:比較好奇的是,後續發展?
建商還是不鳥→再抗議→不鳥→又抗議→再開庭→loop ?
剛思考一下大大的表達行動個人覺得也算保守了,對於非善意解決問題的建商,在毫無誠意與消費者溝通的情況下,建議可以進一步採取合法及有效性的行動,舉如說:
第一點:留下相關契約文件證據及相片向新竹縣消保官提出申訴,消保官會找公平仲裁的地點為當事人主動協調賠償事宜。
第二點: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賠償,由於大大有新竹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建商提告訴敗訴後,您相對於建商目前的法律位階處相對有利位置,加上案件由於不起訴所以未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刑事法庭無法據以審判,建議向新竹地方法院的民事法庭提出打官司,就上述第一點消保官仲裁情形於法庭上續答辯即可,將是勝訴與請求民事賠償的另一種途徑與方法。
其實在預售屋買賣的過程之中,
我發現對買方的保障幾乎等於0,
除非建商與銀行有簽訂履約保證,
不然在完成對保過戶之前,
買方是一點保障都沒有!!
深深覺得台灣的法律有點怪 =.="
板主 恭喜您 案件先得到初步的解決!!!
其他問題 也希望 可以得到圓滿的解決!!!!
板主 加油

我想請問 同樣那一棟住戶的居民
有多少人願意和你 聯合抗議?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恕刪!!



加油~
真的很佩服版主的精神跟毅力,
絕對要努力下去.
浮出來幫EDDYLUO兄加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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