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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入主竹北台科大(5/29更新)


Henry >_ wrote:
我相信別人已經講的...(恕刪)


這位仁兄7/13註冊並於7/13開始發言,發言內容你可自第32頁開始看起。

一開始貌似中立,但希望贊成者不要急著指責反對者,也希望有效的使用這塊不可多得的文教區用地。
再提出新竹縣是醫護人員不足,不是病床不足,縣政府應思考這兩三年加強醫護品質。
再來是縣政府應該要想所有可以立即合法改善現有醫療品質的任何方法。
再變成蓋醫院不一定要蓋在台科大區。" 蓋醫院的地需求不到兩公頃拉,新竹有很多交通方便的地方都符合"
再變成醫院只要合法就沒意見,但要主管機關及學校講明白。"但對於醫院以外的東西我意見是很大的,應該說是反對"
再貼上南投縣"徵收與使用目的不符 地主提告"的新聞。
再開始提外僑學校。
再提文教用地變更文教區的內容,並認為文教區應有更好的運用,但甚麼運用要縣府想。"縣府不知道人民需要的是什麼嗎?不知縣民缺什麼嗎?不知道竹北該蓋什麼嗎?如果不知道,任其荒廢那是政府無能!"
再提"醫院在沒有醫學院的狀況下可以蓋在文教區上嗎?這是一個爭議點!!"
再提希望縣府爭取其他的建設在這塊地。"至於藝術館,圖書館有沒有錢建,這是要看縣府立委有沒有心去爭取,不爭取就認為不是自己能力可及的,這不應該,"
接下來說贊成者像吵糖吃的小孩。
再提中醫大可以去別的地方。"怎麼變成抄家了呢?一直要把我往自救會推呢?妳們可以說說為何一定要蓋在台科大一定要用10公頃嗎?醫院只需1.5公頃喔!為何要給中醫大10公頃,只是需要有大型醫院,為何只有這塊地可以蓋??竹北還有閒置的工業用地,中醫大只要價購直接就可以蓋了,為何這麼堅持呢?我問的問題怎都不正面回覆呢?"
再提出新的反對觀點:"還有綁標,汙水下水道何時完成,為何租金打六折?為何不按區段徵收目的執行."

各位網友陸續提出說明,從不只醫護人員不足,也包括醫院及床位不足,到立即改善醫療品質不是縣府能做到的,因為中央也做不到,最快改善就是引進醫院,再到台科大區是引進中醫大是最快且有效的方案,再到文教區可以蓋醫院。

網友一項一項的回應,質疑也一項一項的換,一直強調不合法,但當已提出的質疑不是問題,但是還是反對,就是因為網友的回答沒有打中他心中真正的反對原因,為什麼打不中,因為他沒有說出來真正的反對原因。

那到底要怎樣才會同意這項最快改善醫療資源不足的方案呢?您認為他講得很清楚,認為他只是"不喜歡不公開 不透明的事嘛",但從網友的各項資訊,不是都有公開嗎?他反對的真正原因是甚麼?能請您明示嗎?


MTC09 wrote:
=>你貼的是台北自治條列 他貼的是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4 條規定 加油好嗎大笑(恕刪)


請多點耐心,看完全文,包括竹北文教區細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與我的說明,再貼一次在下面,你也多加油!

"這有幾個觀念可以討論:

1. 所謂管制要點,如同行政命令,指的是行政機關依法令授權而訂定發布之命令,已不需民意機關另行通過,也可視需要自行修改,就像各法律授權各部會訂定發布之施行細則或解釋函令。

2. 新竹縣甚至不需修改這個要點,因為同要點後面是

四、附則
(十六)情形特殊經提本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依其審議決議辦理。

換句話說,縣政府只要完成這個程序,在土地分區的法令上也是毫無瑕疵的。

這也可以從你貼的要點部份文字看到"為主"的字眼,代表該要點訂定時就有保持相當的彈性。這也很合理,畢竟產業、環境變化快速,不保留彈性,當碰到台大、台科大或其他各個重劃區保留區園區有需要因需求改變時,動彈不得。像現在常聽到法令過時綁手綁腳阻礙創新,也是因訂定時彈性不足所致。

3. 哪一天新竹縣把文教區適用產業改的跟台北市一樣,也是合法的,還可以宣傳成縣政府勇於任事,主動修改不合時宜之規定,就像徐立委過去推動生醫園區鬆綁相關法令一樣,以大多數民眾之需求為依歸,還讓民眾念念不忘,多好。

比較好的方法,還是視需求個案認定,直接審中醫大的計畫有無違反法令或不符民眾需求或成本高於效益等等,若沒有,縣政府當然應該義無反顧趕快做。文教區也不是任何學校符合分區使用就理所當然想設就設,最好也是個案認定,免得設個不符需求的學校,但沒有解決民眾問題或滿足民眾需要。

忘了東元醫院是住宅區還是商業區,難不成要東元醫院也搬家,因為救護車鈴聲會吵到附近住宅或商業大樓,總之,土地分區使用是個原則,有一些特殊設施會被嚴格的規定,如八大行業,醫院看起來並不是只能設在特定的分區。

土地分區只是個藉口,不是自救會反對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一直不誠實明白說出來,是因為自己也認為沒有說服力嗎?"
彈性太大是雙面刃!!多少的弊案的發生都是始自於權力的傲慢,什麼法當然都可以改,但要有監督機制,不是說改就改,不然就不用有法了,選上了就當皇帝!監督機制是很重要的,新竹縣的政治環境是沒有什麼監督機制的,這絕非縣民之福,今天不依法行事,不遵守母法,通通依賴地方自治法,違背母法還是會被糾正,要是自治法可以,請完善立法,公告週知,不是隨時保持彈性想圖利誰,馬上就修法去符合需求,去看看新竹縣設定地上權法吧!沒有依法或可以任意修法,大眾的權益是沒有保障的,今天甲的權益受損害,改天就換乙了了其他人別偷笑,總有一天輪到你, 絕非百姓期望發生的,除非你可以永遠當政!!

Andrea Holmes wrote:
請多點耐心,看完全...(恕刪)

臺灣省的文教區是不可以蓋醫院的,這一點縣府很清楚,你可以去問問它們,有一個可行的方法,就是必須要有醫學院+醫院,
但是中醫大只蓋醫院又不遷校,中醫大無法設分校分部!

kfchao2015 wrote:
臺灣省的文教區是不...(恕刪)


別棟樓有提供過了。

就算要以你的標準,要有學校,中國醫藥大學要開發的是:本開發案為學校及其附設(屬)設施之設置,其學校包含醫學教學單位或研究中心。

算不算學校不是你我說了算,自己去問教育部或監察院吧。

土地分區使用是個原則,施行細則都寫得很有彈性,"以......為主",就代表主以外的項目在達到某些條件下就可以。

雞蛋裡挑骨頭當然可以繼續挑,選民也會看得很清楚,到底是真心幫助縣民改善醫療資源,合理解釋法令,還是限縮解釋法令,只為了隱藏心裡真正的目的。

http://eiadoc.epa.gov.tw/EIAFORUM/40_view.aspx?forumm_sno=3197&state=0&page=0

Andrea Holmes wrote:
別棟樓有提供過了。...(恕刪)


還是一樣啊,超大的一頂帽子,就是"改善醫療資源"阿,如同聖旨,尚方寶劍,逆我者亡,殺無赦,地號200號是風水寶地,醫院只要蓋這裡,橫著進來,保證吹著口哨開開心心出去,蓋200-2不行嗎? 來個醫學院就完全合法了,我沒意見!
kfchao2015 wrote:
還是一樣啊,超大的...(恕刪)

學校的認定,旁邊的“台科大竹北校區”是個比較組,若按照您的標準,台科竹北校區目前有明確預計要來什系、所或學院嗎?台科大遷校了嗎??還算是學校嗎???

鄉下人家 wrote:
學校的認定,旁邊的...(恕刪)


這是個好問題!!學校,分校,分部的設立教育部是有標準規範的,台科大原本的20公頃校地是有拿到分部許可的,但是現在變成七公頃了,是怎樣就不清楚了?????!!!!!中醫大不知申請了沒?有誰知道嗎?!!
kfchao2015 wrote:
還是一樣啊,超大的一頂帽子,就是"改善醫療資源"阿,如同聖旨,尚方寶劍,逆我者亡,殺無赦,地號200號是風水寶地,醫院只要蓋這裡,橫著進來,保證吹著口哨開開心心出去,蓋200-2不行嗎? 來個醫學院就完全合法了,我沒意見!(恕刪)


唉!就事論事,談法理情就好。

法-請證明或說明其違法事實,是不是只有醫學院才算學校的一部份,或是經過一定的審議程序,醫院就可以蓋在文教區,就丟給法院或上級政府吧,若沒有辦法認定其違法,依無罪推定原則,人家就是合法的。

理-醫療資源不足是確實存在的,反對的理由也都有網友一一解釋過,反對者也不再提,中醫大開公聽會要說明,反對者不想聽也不讓人講,鬧場撒紙錢拔電源,現在又要人家再來開公聽會釋疑。為何200-2你就可以,200號就不行呢?道理在哪裡?對你的影響是甚麼呢?

情-前面有人提到,因為新竹醫療資源不足,所以,送桃園、林口,可是病床不足,也只能等。人都有生老病死,每個人都有自己或家人可能急需病床的時候,無視他人正在發生的不幸,也不考慮未來自己可能的需求,實在讓人無言。

改善醫療資源不是大帽子,是扎扎實實新竹人需要的建設,也許有些人明天就需要但還沒蓋好,徒呼負負,也許中醫大一蓋好就緊急救了來不及送桃園林口的病患,反對的人有想過嗎?

平心而論,台大台科大對新竹人的貢獻,還不會有中醫大來得大。


Andrea Holmes wrote:
唉!就事論事,談法...(恕刪)


可以給長庚嗎?可以蓋在飛利浦嗎?可以蓋台元嗎?蓋綠能園區可以嗎?不要再跟我說蓋台科大是最快的了!
貢獻最大的是誰不是你說了算!!醫院也沒說不給他蓋阿!蓋工業區才是最快的錢拿出來就動工了,不用環評,不用再拉汙水下水道.
沒人抗議,這才是最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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