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ce168 wrote:
多數新竹人的心聲都是(恕刪)
地方制度法87之3條: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時,其他直轄市、縣(市)所受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之總額不得少於該直轄市改制前。
就算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因為地制法保障其它直轄市、縣市分配之統籌分配稅款不會減少!所以說合併後統籌分配稅款會增加的說法是話術啦!看看現在桃園人口才少臺北市27萬人,可是統籌分配稅連臺北市一半都不到!足足少了242億!
00ff55aa wrote:
雖然我也不贊成透過改(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