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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掛】建林&椰林的新聞事件內幕??

建林FB發文案很多,有誰買到?
星期一幫推我養狗我驕傲
順便直播說林林好
建案價錢順便說一說
不就是這事情的延伸嗎?

「實價登錄2.0」5大重點內容如下:

重點1: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

為促進申報登錄資訊更為透明、正確,未來成交案件之門牌或地號須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

重點2: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

預售屋不論是自售或委託代售,全面納管。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於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建商或代銷商在銷售前,必須將坐落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期間、戶(棟)數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予主管機關備查。預售屋之買賣雙方,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

重點3: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

中央主管機關有查核不實申報價格資訊的權利,得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詢、取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地方政府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得向權利人、義務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要求查詢、取閱相關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

重點4:屢不改正者加重處罰

就成屋及預售屋交易包含多戶(棟)建物的案件,若未依限申報或申報價格不實,首次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經處罰2次而未限期改善者,可處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重點5:禁止紅單轉讓(紅單指預售屋簽約前的預購單)

銷售預售屋或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向買受人收受訂金或類似名目的金額,應以書面契據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訂買賣契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相關書面契據,不可轉售予第3人,違者可處15萬到100萬元罰鍰。
這才是重點
拿個5萬,10萬,就要賺100萬.200萬

kelly1753 wrote:
重點5:禁止紅單轉讓(紅單指預售屋簽約前的預購單)
要政府真的認真在抓才有用...
不然我猜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mobile3803 wrote:
這才是重點拿個5萬,10...(恕刪)
小人:若有人買賣紅單,就檢舉
若沒去抓,就報出來

想賣的就等交屋後了
代表成本從零錢變房價2成

亂市嚇跑自住客 海悅開出第一槍:拒紅單買賣

原文網址: 亂市嚇跑自住客 海悅開出第一槍:拒紅單買賣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846951#ixzz6i9qrAF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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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鈞鈞 wrote:
不然我猜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熱度退了?還是同行沒有興趣了?和解了?
都賣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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