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w98 wrote:
解決這個問題有個辦法....說得誇張一點,建商不是公部門,沒有義務要為所有公民服務,只是做得太離譜
的話社會觀感不好。
如果比較在意社會觀感的建商採取的作法(拍賣或是盡量減少VIP/中人戶的占比等等),能夠從市場上得到鼓勵(有形或是無形),這類建商多了,自住型消費者也許就有機會得到比較好的待遇。(恕刪)


chris888888 wrote:
1.公開前先讓建設公(恕刪)
litchou wrote:
只能說建商想賣誰是他(恕刪)
chris888888 wrote:
你一直在說這是市場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