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rflare wrote:所以有利可圖?不過感覺這次好像自住搶的比投資客還兇啊...(恕刪) 數字網上面已刊登要出售,雖然我覺得這案子是可以買,但強烈呼籲不要跟投資客買,縣三選擇多的是,沒必要非這不行。建議椰林建設公司以後可以先讓自住者當天優先購買,隔天再開放給投資客購買,這樣對公司的信譽會加分,這很重要。
solarflare wrote:這是個好方法...第一天購買的客戶,合約載明約定到交屋前無法換約...這樣或許可篩掉部分投資客.........(恕刪) 建商跟投資客擺明了就是快樂小夥伴~自住的別太天真了投資客也幫了耶林這麼多年,幾乎在無風險的情況下經營公司那又怎麼會得罪投資客??
solarflare wrote:投資客都是有利可圖就...(恕刪) 真的投客簽了約也不會上來說他是投客啊,要丟出來賣也會說是出國、調職、返鄉忍痛割愛。規劃看筆者分析是覺得客廳蠻麻煩的,如果不放電視的家庭應該蠻喜歡的,要放電視的話不如跟沙發位置對調吧,反正落地窗都會裝窗簾,開簾讓路人看椅背的機會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