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ogs wrote:所以規定是可以改的...(恕刪) 園區不是縣政府可以選的,因為那是中央的。縣政府想選園區是不行的,只能選自己可以管的地方。就像台北市政府要有新建設,是不能自己想選松山機場或總統府的地來用,因為那是中央的地。別無限上綱到甚麼背後的利益吧!
竹北興隆路跨越頭前溪銜接新竹市公道五路一、計畫目標竹北往來新竹市區與科園區之交通需求大增,造成此一交通廊帶之運輸需求已超過原有道路容量負擔。竹北交流道上午尖峰往科學園區方向,常造成南下入口匝道回堵,新竹縣市政府欲在國1、台1與縣117間另闢跨河路線,以紓解上述動線龐大壓力。本府曾研擬自縣政二路往南跨頭前溪,銜接「擬定新竹市都市計畫(頭前溪沿岸地區)主要計畫」之30公尺都市計畫道路後通往公道五。二、執行情形(一)104年10、11月:新竹市政府向交通部申請經費中。(二)104年12月:交通部已於104.12.17召開生活圈審議會。(三)105年01月:104.12.23第一次審查會,依委員意見105.03.31前補正。(四)105年02月:辦理環評法規相關環境敏感區位查詢,並協調後續經費分擔事宜。(五)105年03月:辦理環境敏感地區查詢,於4月送環保署審查(六)105年04月:本計畫經環保署審查後,無須環評,新竹市政府刻正辦理基本設計中。TetsuNari wrote:'等前面那條大橋'...(恕刪)
反正都是要蓋,不如趁機把那區塊的下水道設施做好,讓那區的廢水可以到污水處理廠處理。至於中醫,醫院都有相應的廢棄物處理規範,基本上是會照著做,至於例外就要靠稽查和有心人監督了。如此一來,對大新竹地區都是正向作用,額外帶來的就業機會和內遷的人口,都是好的現象。
在某討論群組裡, 竟然有人說院區內規劃的滯洪池是要用來排放醫療廢水與放射性廢水的,甚至還有人說, 醫療用放射性廢棄物會直接埋藏與長期堆置在院區內基本上根據行政院原能會的核能知識說明, 這都是有相關法規規範的,(前面也有網友已經提供了更詳細的規範與實施內容)另外, 醫療用放射性物質跟核能發電用放射性物質等級未免也差太多了,現在資訊查詢這麼容易, 動動手指充實一下腦袋不需要花你太多力氣吧,應該很容易分辨出什麼是知識&什麼是常識&什麼是危言聳聽個人認為這件事情也許在程序上有些問題, 在台大台科大喊狼來了喊了這麼多次,大家也蠻擔心它究竟是不是玩真的, 以及短中長期的配套, 跟醫院的等級是否如大家預期等等,可是聽信一些莫需有的謠言為反對而反對, 甚至對人家提出一些非常嚴重、沒有根據的指控,我只有一個感想: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醫院產生之醫療廢棄物或是廢水應該是要管理,而非作為反對的理由。1)廢棄物:醫院一般會委託醫療廢棄物專責環保公司負責,少部份大型醫院有專責部門處理。例如:潤泰集團之下的上市公司日友環保(股票代號:8341)就是台灣最大醫棄物處理公司。http://www.sunnyfriend.com.tw/SF/about.html2)廢水:若廢水也是反對理由,位於頭前溪更上游的榮民醫院與台大竹東分院其存在合理性不也是應該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