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yato567 wrote:
您所說的『路兩側土地一併區段徵收,不僅用地費,還有興建成本都由地主自償』,如果這樣做的話,
我想應該沒有一個區段徵收可以做起來。...(恕刪)
我的看法如下:
假設道路寬度30公尺,路兩側土地一併區段徵收,各規劃80公尺深度街廓,再各規劃10公尺道路隔離農地,這樣道路用地比率(30+10+10)/(30+10+10+80+80)=23.80%,與一般都市計畫公設比率45%,還有很大差距,扣除地主抵價地總面積40%至50%,也有很大差距。
推論每m2道路工程經費不超過5500元,假設區段徵收案道路用地25%,全區公設比45%,地主抵價地總面積45%,配餘地10%,以100m2區段徵收說明開發成本如下:
1、25m2道路工程經費137500元
2、20m2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及公園用地(素地)經費0元
合計137500元
3、10m2配餘地若市價超過137500元,區段徵收就獲利,平均每m2超過13750元,即每坪超過45454元區段徵收就獲利,政府實在太好賺了。
每m2道路工程經費不超過5500元資料來源
1、以竹北30米外環道路(第四~六期)工程經費345,000仟元,平均每m2道路工程費5476元
2、以118 線關西外環道路新闢工程(0k+000~1k+400段)之初估總表概估工程經費約205,704,829元,平均每m2道路工程費48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