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壆法律的,但可以給你一些建議,法院是講證據的,所以凡是要有事證,比如說與合約不同..,事證站的住腳就可以考慮提告,抗爭的方式勞民傷財與事無補最好免了,要提告就要看看效益有多大,比方說花個3,5萬就可以修好,在保固期要求建商修修就是,抗爭提告就免了,若要花個3,50萬以上就看你要不要跟建商搞,告人也不難啦,告訴狀自己就可以寫了,不懂得地方可以請教懂法律的朋友或是網路律師(算便宜),通常若開庭法官都會問雙方要不要和解,這就是告訴的目的,看看可以得到一些補償,所以要評估可能的補償是多少?值得上法院嗎?關於事證就是漏水有多嚴重?建商是否處裡好?需花費多少?影響生活多少?(可請求精神慰撫金)等..至於停車困難,除非停不進去,否則較難舉證,是否會刮傷車子等...總之就是要評估值不值啦!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