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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竹北3處停車場BOT案 議員質疑多「暫喊卡」

停車位的使用率是高是低, 跟這塊地是否要做 BOT 有甚麼關係? 那停九, 連停車場都還不是, 那就不用考慮開發了?

做 BOT 的目的, 是要讓這塊地的使用價值提升, 除了原來停車位的功能外, 再加上可以繁榮地方經濟的建設, 這有甚麼不好?

是否會干擾到附近居民? 是否會開設八大行業? 是否會管理不良?
這BOT 案子都還沒提, 就用黑色印象來影射嗎?

只要把 BOT 的條件設優惠一點, 讓廠商有意願提好案子來比, 自然就不用擔心會有"低質"案跑出來. 更何況, 現在資訊這麼透明, 自然有大家一起監督, 有需要現在就給人家戴帽子嗎?

而且, 一方面限縮條件, 一方面又要廠商高質提案, 請捫心自問, 自己要不要來做看看? 提個好想法來建設竹北吧!
回覆IMRL網友:
不管是停八大遠百還是停六停九,通通都是停車場用地,要建設任何建築物只能是"停車場建築物"而且要佔40%以上,建蔽率80&容積率400%是固定的值,停六/停九公共設施300坪也是評估報告提出的,這些都是固定的數據
居民擔心的疑慮是緊鄰旁邊社區,兩三年前莊敬北路就有工地施工不慎導致莊敬北路整個塌陷的意外,住在旁邊的住戶多少都會有顧慮
而且公聽會本來就是大家發表意見的場所,有民眾提出商場的用途規劃,評估報告沒解釋清楚,所以往八大行業提問並沒有什麼問題,縣政府也說這些都是合法的,附近居民當然會有疑慮
如果縣政府可以掛胸補保證未來開發是往"好"的方向發展當然OK,那如果建設完變成蚊子館浪費的是我們的納稅錢,何況一養就是幾十年,那是不是又壓縮到竹北缺乏的公育津貼或是其它福利政策的實施
如果你有去看評估報告,商場&附屬事業面積就是4-5層樓,停車場6層樓,你能期待假日商場帶來商機,還是平假日新竹縣民一起來養停車場?停九就在文興路/莊敬南路口,我真的想知道這邊要蓋6層樓停車場的概念是什麼
如果可以解答我的疑慮,我舉雙手贊成開發
如果只是把問題丟給一個缺錢想賺租金而不想回應問題的縣政府,我當然存在很多疑問
靠近達文西的停車場, 不限時間最高收費100元的停車場, 使用率還算頗高, 應該很多是附近上班族或者需要駐點支援的工作人員
至於有土地公廟的那個停車場, 似乎只有吃飯時間的時候可以超過3成, 其他都在3成以下

至於竹北使用率較高的停車場或者停車格, 大概就是位於東元醫院旁邊, 戶政事務所前方, 吃飯時間竹筍公園, 光明一路停車場, 或者光明國小和縣政府附近 主要就是就醫, 洽公和用餐的人潮產生停車的需求

這說明了需求才是創造停車場使用率的唯一原因, 所以只有創造需求, 才能活化停車位的使用率, 並且創造利益, 很多人都以為公有土地就算空在那邊, 也不會有財政負擔, 但其實公有土地是需要繳納地價稅, 地方政府為了迴避地價稅, 作法就是讓公有土地公共使用, 其他不管是設立機關,公園都需要興建經費還有後續管理和維護, 所以最方便的方法就是設置停車場, 就算停車場使用率不高, 就算空著也無所謂 ,主要原因就是要避開地價稅


也很奇怪, 就是某些人每次不管什麼BOT, 就贊成到底, 然後亂扣帽子在想要多點監督BOT的人上,
BOT都不能監督? 那搬去對岸算了, 什麼事高幹說了算了!! 還扯什麼養生館勒...

好想退休 wrote:
也很奇怪, 就是某些人每次不管什麼BOT, 就贊成到底, 然後亂扣帽子在想要多點監督BOT的人上,
BOT都不能監督?...(恕刪)


竹北太缺少可玩樂的地方了

maxchen27 wrote:
回覆IMRL網友:...(恕刪)


"兩三年前莊敬北路就有工地施工不慎導致莊敬北路整個塌陷的意外"

有這樣嗎?
jhon wrote:
"兩三年前莊敬北路就...(恕刪)


可能我形容的誇張了
搜尋"竹北工地崩塌"可以看到2015/10/25的新聞
因為當時莊敬北路確實因為這個原因封閉北向車道兩三個月,旁邊的勝利11路也一起封閉,附近斷水斷電
崩塌當時沒風沒雨也沒地震,結果重罰"3萬元"後目前還在興建
現在政府標案大都是最低標得標,建築品質如何不清楚,但是多少都有些疑慮
用語誤導大家很抱歉,以後修辭會改進
議員監督有什麼不對,而且停車需求真的有那麼不足? 需要急著一次把所有地BOT
不是所有建設都要在竹北好嗎?
竹東 湖口 其他鄉鎮都不需要建設喔

bliss1423 wrote:
議員監督有什麼不對...(恕刪)


BOT 出去 是用私人企業的錢來建設
縣府收權李金 才有錢建設其他鄉鎮
BOT 是建設-經營-移轉
也就政府沒錢做初期建設, 或者編列經費建設會有預算排擠, 所以透過讓民間機構投資興建,
但是民間機構不是搞慈善的,願意投入BOT, 一定經過評估投入經費和未來產生的潛在利益是否能讓機構產生獲利,
那些民意代表建議的甚麼綠地公園, 計程車中繼停車場,任何沒有潛在收益的項目規模和多寡, 都會影響民間機構願意參加BOT的意願

所以歸納BOT是否成功的原因只有....該BOT案是否可以為投入BOT的民間機構創造獲利, 如果民間機構評估沒有存在預期的獲利空間, 也意味著根本不會有人來參加BOT

可能講到這裡, 就會有人說, 那不是圖利廠商?
是的, BOT要能成功, 首要的原因就是需要圖利廠商, 甚至想要透過精算或者公式強迫公共利益和廠商利益達到最大平衡都不可能,
那種甚麼50年不合理, 或者公共用途太少對縣政府不公平, 其實大部分是民意代表為了選票的話術和議題

首先BOT是透過公開說明, 公開招標, 最後在投標廠商和政府條件下達到妥協, 何來不公平? 如果這麼大的利潤空間, 那投標的廠商應該是搶破頭, 直到廠商投標的內容讓步到接近或者超過政府的期待

另外, 關於非竹北選出的民意代表關於建設都在竹北的意見, BOT的作法至少不造成預算排擠,另外, 如果這個BOT條件不公平, 竹東, 湖口或者任何鄉鎮都會有閒置的土地和空間, 建議這些民代在自己的鄉鎮找出適當的土地, 用相同的條件發BOT, 看看會不會有廠商願意投標






bliss1423 wrote:
議員監督有什麼不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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