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規定「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可參考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的說明http://www.traffic.ntpc.gov.tw/faq/?type_id=10422&parent_id=10422所以應該是沒啥問題的,我也檢舉過不少汽車行駛"機車優先道"的,都有成功開單不過我們檢舉最重要的是證據錄清楚,錄的一刀斃命,讓違規者無法狡辯適用哪一條法條不是那麼重要,那個交給警察去決定就好了
jht56789 wrote:若是一般無意或不影響...(恕刪) PTT上有鄉民整理了各縣市的檢舉管道哦,https://www.ptt.cc/bbs/car/M.1501474713.A.50F.html我之前也很想檢舉闖紅跟多次蛇行不打燈變換車道的,無奈行車記錄影片拿不出來,車牌翻拍不清楚不能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