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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市自強北路豐邑百貨_是否仍有開發之必要_竹北市養得起三間商場?

1.豐邑百貨大學段520地號,2005-12-12 為區段徵收配餘地,當時備註:僅限於大型商場或旅館興建使用.(新竹縣地政處網站)

2.520地號於96年取得建照號碼:(096)府建字第00876號,地上13層 地下6層 建物高度69.95米(低於70米不用做環評), 現變更35層樓高,故須做環評,也因此讓民眾得知建案變更.

3.520地號於民國97年開挖深度約7米的"大坑"後,便一直擱置停工至今,當初竣工日期核定122個月,但樓層加高,竣工日期又可往後延期.

4.豐邑先前2次上網公告環評,因留言人數眾多,2次故意(?)流會,再擇期開會.(第2次會議有40位民眾召集參加)

5.豐邑用舊建照變更而非申請新建照,以規避新建照較嚴格規定,縣府是否為豐邑開便利之門???

6.豐邑百貨變更後有400戶套房(商辦?),有浴室卻沒有馬桶?而樓層間也未設置男,女廁所?
而豐邑不出售車位給這400戶,那周邊道路的汽機車停車位足夠容納?(停車位不轉賣是建商送都市設計委員會,有委員提問)



momokooo wrote:
爆哈欠哈欠哈欠

等全部蓋好再說囉 ~~~~~

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恕刪)


連個影子都沒有, 還蓋好咧!!
先有個小北百貨吧!!!

mysin wrote:
3.520地號於民國97年開挖深度約7米的"大坑"後,便一直擱置停工至今,當初竣工日期核定122個月,但樓層加高,竣工日期又可往後延期....(恕刪)


有可能是拖延戰術?
fengkkya wrote:
竹北市自強北路豐邑百貨_是否仍有開發之必要_竹北市養得起三間商場?...(恕刪)

縣府讓遠百在停八bot蓋大型百貨, 正中豐邑下懷, 此時縣府還強迫豐邑要蓋百貨就顯得強人所難, 便容易讓建商繳錢(當初縣府有因限制百貨用地而較便宜賣)改蓋他想蓋的商辦和住宅, 這利潤比百貨業高多了, 嚴格來說, 煒順那一棟也不算百貨, 都和哈洛德很像, 甚至較像雲智匯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1193?utm_medium=M&utm_campaign=SHARE&utm_source=LINE

竹北人反對豐邑百貨新建工程 理由原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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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0 20:42
[記者黃美珠/竹北報導]新竹縣首善之區的竹北市,卻常被抱怨沒地方可以逛街、看電影,現在除了原來的停8將蓋百貨公司,豐邑新竹喜來登大飯店北側的「大學段520地號」也計畫要蓋商業大樓,但沒想到今天下午有竹北人跳出來反對、抗議!

這些抗議者反對的理由是:他們拒絕舊建照借屍還魂,讓周邊居民變成下一個工安意外的受害者。只有讓大家先「安居」,才能進一步爭取地方繁榮。

所以要嘛按照原來的建照蓋純商城,要嘛想變更蓋住商辦混合的商業大樓,就從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開始從頭跑起,否則一切不合法。
反對者已經組成了「520地號自救會」,糾集鄰近前述地號所在工地的社區居民們一起陳情。

成員張先生說,大家並不反商,但是豐邑所蓋的大樓「浩瀚一品」,前年在竹北才因開挖地下室沒有按圖施工發生崩塌,嚴重波及一旁道路、影響交通,也威脅其他周邊建物穩定性,震驚全國。

這棟被稱為豐邑百貨的「未來商城」,建商依舊是「浩瀚一品」的新建團隊。

自救會發言人王怡然說,原來建案限制只能做百貨商城,地上物只有13層樓,但是豐邑建設提案變更後卻要變成35層樓的超高住、商、辦混合大樓。

目前這個提案已有條件通過了新竹縣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一旦過關,這棟建物將帶入460多戶住宅。除了周邊的交通將是問題、孩子的就學也將更困難!王怡然問「這樣對生活環境的衝擊,可有納入整體的環境影響評估?」更別提整個的使用目的也跟當初區段徵收的名義不符。

張先生說,豐邑在民國96年底取得建照後,97年就在這個基地上開挖地下室約7、8公尺深,98年停工後現場沒有適當的維護管理,積水、滋生蚊蟲不說,還造成緊鄰的道路有局部地區塌陷,他們住的社區地下室也因此出現龜裂。

如果本案變更設計成功,用舊的建照做新的建物,他們很有可能就是下1個「浩瀚一品」的受害者。

由於豐邑建設(股)公司想要順利變更過關的先決條件就是要做環評,因此今天下午對地方鄉親召開送件環評前的地方公開說明會,但是引來自救會成員到場拉白布條抗議。

豐邑建設強調,他們的建照仍在合法期間內,他們有權也依法提案變更,且一步步遵照政府的相關法令辦理。

對於浩瀚一品過去發生過的憾事,他們深自檢討,所以這次開挖的工法跟浩瀚一品不會一樣,會用更負責的態度督導施作。至於鄉親在說明會上反映的不滿、建議等,他們都會列入記錄,收集地方意見後供環評委員們參考。
新的環評會議,看來要動工還沒那麼快

六、 審查事項:「竹北市大學段520地號商業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
七、 開發單位簡報:略
八、 綜合討論:略
九、 決議:
1. 請於107年1月2日前依委員、相關機關及民眾意見修正,並完成基地現
況安全鑑定公正單位報告及召開公開會議外之敦親睦鄰溝通會議並製
作成紀錄後,得提送大會審查。
2.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之1規定,開發單位未於期限內補正或補
正未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駁回開
發行為許可之申請,並副知開發單位。開發單位於前項補正期間屆滿
前,得申請展延或撤回審查案件。
Xx
新聞寫高鐵站對面,
若真的是這塊地,
那這對面的距離還真遠啊...

cmtung wrote:
新聞寫高鐵站對面,...(恕刪)


他的意思是 這塊區塊地的對面的地

是地對地 不是點對點 記者真是 Orz.

預計12月簽約 所以其實也還沒簽
有需要還沒簽就放新聞嗎?
至少鄉林的也簽了才公佈
誰會那麼好心做之前還先跟你講
還是等真正簽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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