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7 wrote:這種隱晦不明的文章看看就好,有沒有這些事打電話去學校問問就知道,特意強調竹北最有錢的里,是想表達什麼?...(恕刪) 大概是想表達 樓主住在竹北最有錢的里孩子也念這間學校所以 樓主很有錢~
再補充一個也是在新豐忠孝公園真實發生過的(下附新聞連結),雖然是3年前的事,但還是要提醒大家要好好教導家裡的小孩子不要隨便跟別人走哦。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305/201305071238721.html#.V-Yu4jRjenM
唉!真的那麼喜歡讓民眾,生活在恐懼當中嗎?樓上提的兩個案例 又是耳聞,聽說,臉書 ,沒人能確定,婦人證實.....等語 ,沒有報案,沒有受害者, 警方沒有立案!以耳口相傳交代一切! 如果是這是實例 一定會是重大新聞,不會只有 警方加強巡邏....等語!
jhon wrote:唉!真的那麼喜歡讓民...(恕刪) 並不是每個案子報案就一定會上新聞,更何況有些案件被害人會選擇不報案或是因為該犯罪行為未遂、被害人未受實際損害因此未報案,也有的是報案後因某些因素警方僅在工作紀錄簿書面抄登備查、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更甚者,完全無報案紀錄的也有,這部分就不說破了。所以您要覺得這些是空穴來風也好、危言聳聽也罷,這都可以互相討論的。我沒試圖改變您的想法,只是就我個人來說,知道有這樣的犯罪手法,就會提醒家人、朋友這些相關的資訊及防範措施,畢竟誰也不希望這種事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但如果一旦不幸遇到時,是否能正確判斷處理、進而解除危機,這就有賴於平常的觀念養成,防患於未然呀,不是嗎?
我的觀點是:任何一件新聞或傳聞,若足以讓公眾產生恐懼心生不安,請你慎重,提出前盡量思考有無 時間 地點 事項 等明確實務,不要用傳聞,聽說 或不具名第三著話語等方式引述, 提醒你這是法律層次,不是你我個人認知層次!
cAshoNlyX wrote:並不是每個案子報案...(恕刪) 網路謠言沒求證就散布 恐觸法網友愛在臉書或LINE群組爆料,警方被迫跟隨辦案,但一查下來發現很多是捕風捉影,浪費社會成本且造成恐慌,台中市警局指出,散布不實消息是針對特定人士,構成刑法誣告罪,若危害不特定公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則觸犯恐嚇公眾罪,網友在網路發言要謹慎小心。本月初有網友在臉書「我是新社人」指出,有偷車賊夜晚偷遍整個新社,還提供監視器畫面,當地人心惶惶,警方偵查搜捕,卻發現只有2人遭竊。還有網友在「大里人聊天室」爆料,大里工業區有15名少年騎機車持棍棒、安全帽,遇步行或騎腳踏車外國移工「見人就打」,還提供具體路段,警方調查同樣是空穴來風。東勢警分局偵查隊長紀翰學說,警方愈來愈重視網路輿情,會主動上網收集資料,主要針對回響較大或案情較嚴重的案件;但他發現網友發言並不負責任,常是沒有求證便隨之鼓譟,警方介入商請協助調查又推諉或表示僅聽別人說,增加辦案困難。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景東表示,網路留言、謠言不少,比如有人說何時發生大地震或大洪水、甚至人類何時滅亡,此雖無刑責,但足以影響人心,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由警方來認定。至於網路留言對特定對象或是公眾不利,將構成恐嚇公眾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