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02020 wrote:~堅持日行一善~跟朋...(恕刪) 嗯我有開車我也盡力不違規停車但我比較好奇的是但偶爾還是會偷懶一下或是不得不偷停一下閣下對違停檢舉如此興奮是因為閣下沒有開車?還是從不違停?
68102020 wrote:含著眼淚拼命打電話...(恕刪) 如果明明不遠處有停車場可停車,卻為省錢懶得走路違規停車,那被開單拖吊是剛好而已。光明一路十一街麵食館對面小路就一堆違規停車的,地下停車場不就在旁邊而已??
小班123 wrote:典型的省小錢花大錢不需要這麼麻煩記電話號碼,打110就可以光明一路上縣政二路上一堆違停吃豬排飯吃拉麵吃火鍋的好自為之,亂停車造成別人的困擾,在裡面爽爽吃沒關係,出來等著接罰單 110太棒了,手機還可以免費撥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