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縣議員提案制定條款,不然縣長下個條子限定施工時間不就的了.其他只是敷衍啦,你告幾百次也沒用台灣只有政客啦一切都是為選舉,代表選完選議員夠力的議員直接喬議長不然就選立委你以為這些人選舉是為啥...?看看今天報紙寫的璞玉徵收,你以為真的是要搞知識園區喔..?誰不知一堆政客等著炒地皮...(早炒過一波了)真的別搞到農民造反
縣府放任寶佳建設持續製造噪音擾民(2011/九月五日 清晨5:58)以下是反應給縣長信箱的內容影片稍後上傳要來投書媒體了地點:六家一路一段和嘉豐六路交叉口 原美館旁---------------------------------------------------縣府放任寶佳建設持續製造噪音擾民(2011/九月五日 清晨5:58)寶家建設不鳥新竹縣政府?還是新竹縣政府放任寶佳建設擾民?之前已經投訴寶佳建設深夜11:45依舊灌漿擾民縣府說已經派員規勸現在2011/九月五日清晨 5:58工程車不顧周圍住戶是否還在睡覺肆無忌憚製造噪音縣府還不開罰嗎?通知環保局和警察局根本沒用之前警察來巡一下就走根本沒要求停工!環保局繼續睡吧這是有法可罰的還不開罰嗎?還要繼續放任嗎?如果縣長繼續這樣,我會把這情形跟附近社區鄰居和周遭朋友說,下次縣長的票肯定少我們這些!連這一點簡單基本的公權力都不會行使還當什麼縣長?我已經錄好影片上傳網路並寄發給媒體先附一張照片,看檔案時間就知道!http://tinyurl.com/noise20119005
atmel.tw wrote:這是我寫去縣長信箱的...(恕刪) 這是縣長回文的標準格式,實際的後續處理要看什麼樣的事情.像這種環保類的陳情,只要於法有據,環保局都可以處理,但因為建築噪音是暫時性,間歇性的現象,建商八成是抱著僥倖的心態,你環保局來我就停,走了我就繼續動,被逮到了不起就是罰錢,與趕工時效的收益相比,罰錢絕對是划算的.這種現象在台灣俯拾皆是,像很多電視台在節目裡面偷渡廣告,被NCC罰錢,但它算一算,發現廣告收入遠比罰錢金額高,就明目張膽繼續違法,直到前一陣子違規最嚴重的年代電視台被停播後,這種歪風纔稍稍收斂.要遏止這種僥倖算計的違規歪風,就得在法條裡面加一條:幾年內違規累計超過若干次的建商,得撤銷其營業許可.當然,這種規定只對知名建商有效.台灣是違規者的天堂,台灣人對偷雞摸狗式的違規包容程度驚人,更不必說尚未納入法律管制的事實上違規行為,例如新竹縣市滿街的高亮度LED閃光招牌,刺眼到了極點,明明就是破壞公共環境與安全,侵擾駕駛人的不當行為,但台灣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光害防治法可管(噪音至少還有法可管),部分商家就無所不用其極,以超高亮度閃光燈搶奪路人目光.台灣也還沒有震動防治法,所以說,只要不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轄範圍,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共場所製造閃光或震動,而我們完全無可奈何.台灣人對自己居住環境的品質意識還遠遠不夠堅定,離我們所羨慕的先進國家還差的遠,就這方面而言,台灣根本算不上是已開發國家.
寶佳建設不鳥 不甩 不屌 邱縣長啦深夜灌漿後還要補上清晨 5:58 擾人開工不這樣做顯不出寶佳的威啦縣府?環保局?再吵也吵不醒睡死的公務冗員啦!大家知道下次縣長誰不該投了吧縣長~來我家Long Stay一週啦我保證給你吃好的但是睡得好,就不保證了!地點:六家一路一段 和 嘉豐六街 交叉口 原美館旁第一部第二部
寶佳建設三個月不到又在七點不到(2011/10/31)製造噪音擾鄰,舉證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XJf0AjWrpY0縣長真有能力呀!只會跟建商躲貓貓嗎?週期三個月又來吵一次!這樣的縣長下次千萬不要選
我也來幫忙頂上去因為針對惡劣的事情,就需要大家的努力一人一信,拼命的頂上去讓新聞也取採訪一下難怪,寶佳蓋房子的速度跟大陸一樣有拼速度用紙糊的偏偏有人貪小便宜這樣的房子,買了,以後問題一個接一個而且換一個角度....你挑小便宜買了。以後想要脫手1.不好脫手,被仲介跟客戶,嫌東嫌西。偏偏賣不掉,逼的你降價出售這樣你根本沒有賺,還虧本。以上就是貪小便宜的下場。寶佳天大地大,有後台,根本不爽,縣長。打電話給里長吧里長很熱心的除非下一次,里長不想要連任了alexyhchu wrote:要不縣議員提案制定條...(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