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fleeing wrote:
感覺已經變成搶投資客...(恕刪)
昌益看起來就是不想修改設計,讓大家都以為辦公跟住宅都是一樣.
反正賣給消費者之後,就是消費者的問題了.
1. 本案前次會議紀錄委員意見7.有關本案辦公室配置與住宅配置類似乙節,本次修正後之店舖、辦公室及住宅室內隔間配置仍似一致,請建築師說明其規劃原意後,提請委員會討論。
2. 本案前次會議紀錄委員意見10.有關增設商業店鋪單元乙節,按本案變更前原核准內容之辦公單元1266戶、住宅單元112戶,其設置商業單元為56戶,本次修正後內容辦公單元626戶、住宅單元98戶,惟設置之商業單元僅3戶,與原核准比例差異甚大,該如何提供本專用區未來之商業服務機能,是否合宜,請建築師說明後提請委員會討論。
1. 本案辦公室室內隔間配置與住宅配置一致,為避免未來違規作住宅使用,應請以辦公室之規約內容製作,並於規約中註明不得作住宅使用,以避免違規情事及消費糾紛產生。
2. 交通影響評估應請交通技師確認調查日期及調查時間,並應補充交通衝擊之相關改善策略,以利本地區交通運輸之順暢。
10/15都市設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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