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宅 wrote:
稅繳的多, 選票是一(恕刪)
北北基桃可以說同一塊生活圈
新竹則是獨立個體戶

大新竹全體只會吃一個竹科豆腐
個人是建議竹北竹科直接從新竹獨立出來,避開那些沒貢獻的,直接取得該得的資源才是正途
就是宅 wrote:
錢只會分配給人多的地方
人數只是其中20%,主要是營業額50%,只是很懷疑是否真的依此公式分配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20020
第 8 條
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依本法第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四款規定分配各直轄市之款項,依下列指標及權數,計算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應分配之比率分配之:
一、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三年轄區內各類營利事業營業額平均值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平均值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五十。
二、各該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最近一年底轄區之人口數占全部直轄市及準用直轄市之縣人口合計數之百分比,權數占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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