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多年以前買在新竹埔頂路那邊....好像是昌益那個建案(都是歐洲國家命名那個)
現在屋齡也這麼久了,我朋友想說可能也不好賣,但是現在那邊機能又很好,所以就自己賣
去年他們搬去台中,房子想說隨便賣一賣,沒想到賺了超過一倍(畢竟當年買的價錢不高)
買家是台北人(看似家裡很久錢),他們的孩子在竹科上班,所以買個房子給孩子住
買家很確定就是要買這個社區,就算是買貴了,但是似乎也不在意.....
反正買賣就是緣份,不缺錢就放著慢慢賣,誰知道大遠百蓋了以後會變甚麼樣子.......
至少樓主的房子有鄰近高速公路的賣點,我親戚在桃園的一個20年舊房子,才買400萬
鄰近高速公路,當時沒人要買,因為上下班出門都塞車,現在.....有人出2000萬要買
因為北部人買不起房子,都來桃園買房子再開車上下班,畢竟台北2000萬能買甚麼房?
我個人經驗
我當時換房,是簽專任約
兩週多就賣掉了
房仲開多少給殺不重要
總之結論是
售價扣掉4%傭金後實收比我給房仲底價多10萬
簽專任約好處會比你所想像的多.....我個人切身經驗,應該是:
1.不會亂, 同社區我看過簽一般約的, 同一個物件當時在518登了10筆
10筆不同房仲
有差8萬
也有差18萬的
少數房仲為了成交或有帶看機會
會故意少個幾萬(從傭金扣的意思)
但是,這會給潛在買方一個很奇特的觀點:
這物件價格很亂,賣的人又多,『氛圍』非常有利於『買方』
原單位其他鄰居有賣兩個多月還在賣
我的真的是兩周多敲板
2.買方知道只能找這位房仲, 別無分號
後來有機會跟人家討論此點
同樣賣過房子的,覺得專任約真的比想像中有效率(前提是對的房仲業務)
回頭看樓主是否自售?
我跟你講
你要有空帶看啦
這是關鍵因素
我當時那位專任約房仲,兩周就帶看二十幾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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