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可以當作是個案,建商的態度也可以?還是因為是低總價的案子,所以可以隨便?你想買就去買吧,沒人會攔你,網路資訊發達,真的會把現在住的社區實情講出來的人有多少?除非是已經賣掉,又或是忍無可忍,歸懶趴火的住戶,才會不顧一切說出來,對於這樣把貨傾倒給投資客/房仲的建商,風險也不在他身上,就讓接的投客去吃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