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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現值跟公告地價跟公告地價的問題


IceLattee wrote:
請地所檢討也沒用,因...(恕刪)

關於公告地價問題,我的認知也是三年才審核一次.
我後來google之後,其實在江宜樺當內政部長的時候,已經改成每年都會檢討調整.
這也是為何縣府回覆今年已經是去年調整快一倍的說法.
你可自行搜尋.
Thanks.

hayato567 wrote:
關於公告地價問題,我...(恕刪)


每年檢討調整的是公告現值,不是公告地價
公告現值和公告地價是不一樣的東西

公告地價是每3年調整一次,要調整的前1年才會評議
也就是民國104年12月才會再評議105年的公告地價
102~104這3年的公告地價不會變動的,當然也無須審核評議

如果要改成每年評議公告地價
必須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


"以下應該是新竹縣的公告現值地王,公告地價只有竹東的公告地價王的1/4左右.
顯然3年才調整一次公告地價這樣的制度需要大大被的檢討.
難怪竹北會淪為炒作房地產好標的。"

IceLattle 講的是對的, 公告現值跟工告地價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土地買賣 增值稅扣的依據是 公告現值, 並不是公告地價, 公告地價是
政府跟你徵收時 補償款給付參考的依據!!

竹北會淪為炒房的好標的 是鄭永金時代, 公告現值太低,好幾年都沒調,
公告現值跟市值差太多, 爽了地主, 當然建商土地取的成本也會比較低,
也造就了房市活躍!!

這幾年大幅調高, 土地取的成本自然高多了, 建商成本被墊高的情況下,售價
自然也拉高, 這情況就跟調漲 油,天然氣一樣,商家就是會把成本轉嫁!!
除非再遇到巷金融海嘯那種 搞到建商 跟已經買房的活不下的大崩壞情況,
不然 房價短期內 是真的回不去了

IceLattee wrote:
每年檢討調整的是公告...(恕刪)

剛查詢了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
修正日期是100/12/30.
確實還是3年才重新規定地價一次.
99年的時候,江部長已經提出要修正.
是有很多利益的立委在擋法案嗎?!

調高增值稅只會給建商或是地主找理由調漲.
只要地價沒有大幅提升,養地比養小孩還容易.

少子化理論在於生小孩簡單,難在養小孩.
同樣的,如果少子化理論用在房地產上的話,
買房的人將會更為謹慎,而不是仲介或是建商洗腦說房子只會越來越貴.
夫妻在辦事的時候,都可以為了避免生小孩而作防護.
但買房子似乎很多人就很衝動了.
調高公告地價,買房的人多思考,只要房市冷半年,很多仲介就會撐不住.
如果冷一年的話,那可能小建商也會撐不住了.
房價會不會的去應該看基本面,調高地價的目的應該使用於維護房子週邊的機能,
如果週邊沒機能,動不動就要向中央討錢,不然就是借錢建設的話,
最終還是債留大家,爽到某些人而以.

hayato567 wrote:
剛查詢了平均地權條例...(恕刪)


因為每年調整影響會很大
公告地價是地價稅的稅基(私有土地公告地價打8折後為申報地價)
如果每年調整,會傷及到無辜的百姓(地價稅就是每年調高,而不是每3年調高)

建商財團地主也會反彈
因為要付出更多的養地成本

usefulannann wrote:
"以下應該是新竹縣的...(恕刪)


公告地價不是拿來徵收補償用的喔
主要是拿來課徵地價稅的(公告地價打8折後為申報地價,申報地價為地價稅的稅基)

以前徵收補償是用公告現值加成
從去年9月1日起,修正土地徵收條例,徵收改用"市價"補償
市價須由地政機關或不動產估價師依"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估價
估價成果須通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
跟以前公告現值加成比,算是相對有比較重視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

IceLattee wrote:
因為每年調整影響會很...(恕刪)

剛研究完地價稅的計算方式,
以下是地價稅的計算公式.
課稅地價是公告地價x0.8

地價稅稅額計算公式
土地類別 稅級別 (課稅地價×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私有一般土地 第一級 (1,130,000元以下 × 10‰- 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二級 ( 1,130,001元~ 6,780,000元 ×15‰- 5,6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三級 (6,780,001元~12,430,000元×25‰- 73,4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四級 (12,430,001元~18,080,000元×35‰-197,7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五級 (18,080,001元~23,730,000元×45‰-378,5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第六級 (23,730,001元以上×55‰-615,850元)=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自用住宅用地 課稅地價× 2‰=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工業用地 課稅地價× 10‰=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公共設施保留地 課稅地價× 6‰=本年應納地價稅額



我找了幾個鄉鎮的土地做範例來計算,這樣大家比較"有感"
竹東杞林段1號住宅用地的公告現值跟地價.
年期:102年
地號:00010000
面積:763.52 平方公尺
公告現值:27550 元/平方公尺
公告地價:9608 元/平方公尺
地價稅是9608*0.8*763.52=5,868,720元,屬於私有一般土地的第二級
所以課徵的地價稅是5868720*0.015-5650=82380元
相當於每坪的地價稅是357元

年期:102年
地號:07170000
面積:4189.83 平方公尺
公告現值:104739 元/平方公尺
公告地價:3804 元/平方公尺
地價稅是3804*0.8*763.52=12,750,490元,屬於私有一般土地的第四級
所以課徵的地價稅是12750490*0.035-197750=248517元
相當於每坪的地價稅是196元

以上是養這兩塊地的錢,就算累進稅制是有效課征有錢人的稅,
但竹北養地的價錢還是低很多.

更有感的例子是以竹北光明六路東一段築科辦公大樓的住戶來說,
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是7495元,以40坪的房子來說,土地面積佔不到15坪(50平方公尺)
這樣地價稅是7495*50=374750元,如果算是屬於私有土地第一類,每年的底價稅是3747元,
如果是自用住宅的話,是749元,一年的地價稅比一客夏慕尼牛排還便宜,差不多是饌巴黎吃一次的錢.
一次買5間同一個建案的房子,地價稅是7495*50*5=1873750元,
要繳的地價稅是22456元,在地價稅上只是一個碩班畢業進竹科半個月薪水左右.
這樣的地價稅:

這絕對不是一個公平的稅賦

IceLattee wrote:
因為每年調整影響會很...(恕刪)


如果真的說會傷及到無辜的老百姓,我只能說在新竹無辜的百姓有以下:
1.乖乖的繳高額的底價稅,卻得不到相對建設的鄉鎮地區民眾
2.80之後,想要結婚買房子的人,卻因為80之前的人賺了不少錢,用錢養房,導致後面的人只能觀望
3.那些無辜沒有學校唸被迫擠在小空間或是上學得超過一公里以外的學生,但家長不斷的要求政府趕快蓋學校,但又不願意多付一些地價稅來讓政府蓋新學校.
4.因為現在的低地價稅無法支撐公共建設的維護費,未來的小孩只能背負更沉重的經濟壓力.

縣府的回函也說了,公告地價約在公告現值的30%~40%屬於合理.
拉高竹北縣治1~3期,高鐵重劃,台科重劃的公告地價,可以有效讓土地快速釋放出來,
自然養地的人就會減少,價格才會更合理化.
以現況來說,成功一路和二路這一帶的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只有2600元、或是2900元,但市價每平方公尺卻已經高達至少15萬元,公告地價只佔市價的1%左右。就是高鐵區的公告地價目前也只佔市價的2%上下,顯然失衡。

此外,竹東籍的縣議員羅吉祥等也在議會中提出,竹東比較早開發的地段,因為比前述竹北新興開發區要早經歷過幾次的公告地價調漲,以致它們有不少地段每平方公尺公告地價5萬到6.6萬之間,竟然是竹北前述新興開發區的3倍,顯然失衡。

黃國峯直言,未來就是公告地價以日前通過的15%來計算,從稅捐局的資料顯示,竹北市民平均每戶每年要繳的地價稅是1000多元,竹東鄉親平均每戶每年則是3000多元,竹北的公告地價仍遠低於竹東。

另,從中央不久前公布中位數平均的家戶所得全國最富有的15個村里中,竹北市就佔了8個,從中可見竹北市的租稅負擔能力不是低弱。

張志弘說,他代表縣議會32席議員,出席地價評議委員會,另外議長張鎮榮辦公室主任許炳文因為有地政、代書相關專業,以民間專業人士身分出任地價評議委員。

張志弘說,議會議員們普遍認同,在景氣不好之下,縣府地價評議委員會最好能調降公告地價,就算無法調降,頂多持平,萬不得已要調漲不可,最多也只能調漲2%。

他說,但是這次的公告土地現值和公告地價各佔市價比率的調漲,縣府整個黑箱作業,除了相關資料開會當天才厚厚一疊放在桌上,讓身為委員的他來不及詳細閱讀了解就要進行審查。

在公告地價方面,他發現竹北有4、5處的新興開發地區,每平方公尺竟然從105年的3800元漲到107年要2萬2200多元,高達5倍多,這對民眾來說非常不利,經他抗議,縣府決定調降1成,但是一樣也要2萬多元,根本沒有實益


竹北明年公道第價漲5倍
五倍也太扯了吧
若之後地價下跌可以降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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