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song0908 wrote:
我覺得很奇怪耶!沒交...(恕刪)
我只是最近要其它案子要交屋的住戶, 所以對建商的習慣作法有去了解一下罷了
依我理解今天的例子是用貸款買屋, 而且應是向建商所提供的銀行貸款,是吧
以貸1500萬30年來算, 月繳約5萬5,其中2萬2為利息(除非你不貸款, 或世界末日在交屋前發生, 不然這個利息是必然發生, 只是早晚而已), 如果撥款比交屋早了半個月, 其中1萬1就是建商付
這個就是你省下的, 當然你被迫提早還3萬3的本金, 就當你必須用20%的年利率去借這3萬3好了, 半個月也只有300元, 所以有省到利息,這樣算沒錯吧
今天樓主不爽的是, 沒告知, 的確有瑕疵,但是也簽了同議書不是嗎?
我猜你是向建商所提供的銀行貸款,是因為這些銀行本來就是建商的合作銀行, 對他們來說建商才是VIP.他們也比較聽建商的話, 才會有今天的情形
但是, 有那麼糟嗎.
就錢來說, 我想不出有什麼損失,有的話請算給我看, 我以為這個作法的風險在於對建商可能會對驗屋缺失的改善會不會變的不積極, 這也是我自己的房子所擔心的事
P.S. 我只分享我知道的, 我相信我本篇和之前的都沒有偏向哪一方才是,請理性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