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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大樓的二樓, 好? 不好??

cjclydia wrote:
前一陣子,有樓上的小朋友墜樓

如果掉到二樓露台, 那凶宅是算樓上還是二樓?


有看過電視報導 大樓的兇宅是算所有權人的!
A大樓住戶 跑到B大樓頂樓跳樓 跌死在C大樓的中庭
凶宅算A住戶的@@

paggy929 wrote:
謝謝各位鄉民的意見,...(恕刪)


不好意思,我比較好奇的是樓主提到仁發的施工品質放心,因在網路上看到的風評很少,有甚麼參考資料嗎?感恩~
7天後總是要回家的..

不過a樓的人死在b樓..或是別層的死在2樓露臺..發生地那戶雖沒列凶宅..

但一樣不討喜..
黑色小老虎 wrote:
有看過電視報導 大樓的兇宅是算所有權人的!
A大樓住戶 跑到B大樓頂樓跳樓 跌死在C大樓的中庭
凶宅算A住戶的

黑色小老虎 wrote:
有看過電視報導 大樓的兇宅是算所有權人的!
A大樓住戶 跑到B大樓頂樓跳樓 跌死在C大樓的中庭
凶宅算A住戶的@@...(恕刪)

但是若以地縛靈的觀念來看似乎又不太對,
人死在哪裡,
靈魂就有可能逗留在該處~
Happiness cannot be given, but only felt.

uncle423 wrote:
但是若以地縛靈的觀念...
人死在哪裡,
靈魂就有可能逗留在該處~(恕刪)

可是據說像這種非自然死亡, 尤其是自殺, 會一直反覆自殺的那種痛苦過程,

cjclydia wrote:
前一陣子,有樓上的小朋友墜樓
如果掉到二樓露台, 那凶宅是算樓上還是二樓?...(恕刪)


之前房仲說,
從他跳下來的那戶開始算,沿路經過的和最後落地的,都算...

ashinboy2009 wrote:
從他跳下來的那戶開始算,沿路經過的和最後落地的,都算...


沿路經過= = 難怪發生這種新聞

女跳樓墜3樓露台 遺體吊出
2011-10-26 中國時報 【鮮明/台中報導】
陳姓女子前晚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獲救,不料昨天上午又從十六樓住處一躍而下,跌落三樓兩家住戶所屬的露台,頭顱迸裂當場慘死。兩家住戶怕觸霉頭,也不願無端沾上「凶宅」名稱,均不願死者遺體從自家通過。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也只好請來吊車吊掛才將遺體運出。

據了解,陳女墜落的三樓露台,係由兩家住戶共同使用,其他住戶必須通過這兩家住戶客廳才能到達該露台,平時無法使用。惟當地里長強調,露台並不屬於該兩家住戶的附屬建物,如其他住戶有逃生需求,仍必須開放使用。

好像就是那個新聞 後來那3樓住戶不算凶宅 露臺不是屬於3樓住戶 她只是使用權比其他住戶多點而已 大樓的兇宅是以所有權來算的


paggy929 wrote:
最近看仁發的房子, ...(恕刪)


如果是面公園或面樹海的新大樓,
一樓又有挑高設計,
這樣的二樓就很吸引人。
難怪我都不知我買2F
是因為2F的價錢本來就便宜..
還是因為我是在08年買的...
大樓絕對不要住二樓 建議住六樓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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