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740419 wrote:你可以去抗議但也可以不搬到這附近呀憑什麼後來搬過來的人要把以前設在這邊的工廠趕走人家設廠的時候這邊可是杳無人煙呀(恕刪) 沒人住旁邊也不能排放廢氣吧? 有味道的廢棄本來就是環保的規範.更何況可能是有毒的!這跟乞丐趕廟公根本沒有關係.
js740419 wrote:你可以去抗議但也可以...(恕刪) 有點偏了,並非是要趕走或是停止營業,像是六輕那樣。而是工廠對於排放出來的廢氣廢水,應當經過適當的處理。而不是為了節省處理的費用,而恣意的往天空大地排放。有些事情可能已經錯了幾十年,但是不能再錯了。避免未來造成更大的遺憾。
有證據就趕快拿出來歐有憑有據再請環保署的人去檢測那邊住三四十年的人都沒聞到要抗議也要從老住戶開始這邊越描越黑而已有問題當然一定要改重點是到底是那個廠風向都飄向那裡有誰聞到..............還是嘴砲王而已
DANTELIU wrote:有證據就趕快拿出來歐有憑有據再請環保署的人去檢測那邊住三四十年的人都沒聞到要抗議也要從老住戶開始這邊越描越黑而已有問題當然一定要改重點是到底是那個廠風向都飄向那裡有誰聞到..............還是嘴砲王而已 我一堆住在光明六路以北的朋友幾乎全部都聞到過,住旁邊的會聞不到?環保署早就反應好多次,不過因為工廠很賊,偷偷排放環保署根本不可能24小時待命.我懷疑有內神通外鬼 ..
stevenchao wrote:我一堆住在光明六路以...(恕刪) 反正你不爽而且環保局沒有開罰就是內神通外鬼就對了有點像是沒罪一定要辦到有罪的感覺知道這邊可能有環境汙染的疑慮就不要搬到那附近呀拿不出證據就只能在網路上嘴砲了
gdf1016 wrote:有點偏了,並非是要趕...(恕刪) 我贊同你的意見因為聯發設廠的時候環保法規應該沒有現在這麼嚴謹所以當時合法的空汙以及廢水排放標準現在變成不合格了隨著時間的變化環保標準日趨嚴格因此那些化纖廠有要改善的必要這樣才能讓工廠對於環境的破壞減輕到最小我覺得不合理的是有些網友提不出證據就在網路上po文然後環保局的人去查核也沒有查到什麼違法的事情就馬上聯想到官商勾結這種方式實在是無限上綱有點像以前警察辦案為了求結案找個替死鬼沒證據就作出證據沒有犯罪把它弄到有犯罪的感覺